日前

湖南省住建厅公布了

全省 2018 年第四季度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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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截屏

湖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称,根据《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6〕44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建建〔2018〕95号)的有关规定,湖南省住建厅已汇总全省各级考评主体2018年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共计113 个。其中,衡阳共有11个项目上榜。

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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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的考评结果认定为“ 不合格 ”

根据《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周期为项目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至项目竣工终止监督。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考评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项目企业自评工作的;(二)项目考评等级不合格的;(三)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四)日常监督按规定提出的整改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五)上级项目考评主体监督抽查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六)项目因安全生产原因,施工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公布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七)未按规定录入项目考评结果的;(八)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九)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来源 | 湖南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