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热力联合公安机关重拳打击
窃热行为
每年供暖期,私拉乱接暖气管线等偷热盗暖的行为屡禁不止,造成热资源的大量流失,濮阳市热力公司联合公安机关重拳出击,配足稽查力量对各小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违规用热现象进行核实查处、费用追缴,严打违规用热,集中清理整顿偷热盗暖行为。近期,一名“窃热者”被行政拘留5日。
窃热人员被行政拘留或处罚
为切实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杜绝私接、窃热现象的发生,提高居民用热质量,元月9日晚,市热力公司稽查大队到各管辖小区进行检查,当检查到我市某小区时,发现一业主张先生私自撬开了供热阀门。
“其实,早在2018年的12月14日的排查过程中,客户经理就发现张某家的热力阀门为开启状态,经核实张某家未交费,客户经理随即关闭了该户的热力阀门。”由于张某家连续两次私自窃热,该公司于元月10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悉,张某对窃热一事拒不承认。随后,公安机关对他家暖气进行了测温,对阀门状态和开关痕迹做了现场比对和取证。在证据面前,张某最终低头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当日,张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自2018年11月20日起,稽查大队对供暖片区内的各个小区进行了不间断排查,查到40余户违规用热住户,对违规用热拒不改正用户进行报警处理。
情况严重的将处以近万元罚款,列入黑名单
窃热行为包括:私自打开锁闭阀,私自从供热单位的热网上开口截取热能,私自将采暖热水对外转供,私自排放采暖热水系统中的水,私自在采暖系统中安装换热装置。
张某在窃热行为被发现后,又继续窃热,他的行为给市热力公司造成损失。
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有危害供热设施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保障正常供暖,濮阳市热力公司稽查大队会不定时检查用户用热情况。偷盗热与入室盗抢基本属于同属于盗、抢性质的犯罪,濮阳市热力公司已与警方展开紧密协作,严厉打击这种犯罪,防止公共财产和资源的损失!
窃热是供热条例和国家法律明确禁止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濮阳市热力公司黑名单上的用户已有近30家。
来源:心系供热情暖万家
END
本期编辑:晓慧 审核:满满
业务合作联系电话:15083211080
扫一扫 有福利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