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谈性说爱编辑部

图/Giphy

东亚第一个地区同婚合法

那其他地区呢?

昨天,台湾地区行政院通过同性恋婚姻专法法案,将送立法院审议。法案明确规定同性婚姻定义,而同性婚姻关系者的财产制度、儿女监护权等相关规定,均依照“民法”婚姻章中的规定执行。

作为东亚地区第一个同性婚姻即将合法的地区,台湾的同志权益保障确实已经走到了时代的前沿,但其他东亚国家的同志权益又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爱带大家一起看一看。

一、日本

1、同性性行为

日本从来没有禁止同性性行为的法律,并签署了联合国大会关于LGBT权益的宣言。

2、伴侣关系

在日本,没有国家层面上针对同性伴侣关系的规定,但已有8个地方政府通过同性伴侣注册的条例,小爱之前也有进行相关的报道。

3、反歧视法

日本没有国家层面反对性取向歧视的法律,但一些城市也有发布相关反歧视条例。

“不算太坏哦”

二、韩国

韩国没有禁止同性性行为的法律,并签署了联合国大会关于LGBT权益的宣言。

但军人进行同性性行为违反军事刑法,视为犯罪。

韩国不承认同性伴侣关系。

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法第31条规定,“人都不应因为其性取向而遭到歧视”。

然而在军事刑法第92条中,单身者之间发生同性性关系被认为是“性骚扰”,并可处以最高一年监禁。

三、朝鲜

朝鲜从未有过反对同性性行为的法律,因为关于这个国家的信息非常有限,所以在这个国家同性恋的真实生存现状很难真正呈现。

“我对此一无所知”

四、蒙古

1961年,同性性行为在蒙古境内正式合法,并在之后签署了联合国大会关于LGBT权益的宣言。

蒙古不承认同性伴侣关系。

2005年,蒙古宣布制订《The Criminal Code》以禁止对不同性取向和性征的人发布仇恨言论。《The Criminal Code》于2016年9月正式生效。

五、中国香港

1990年7月,立法局经过激烈辩论,终以31票对13票通过同性恋非刑事化。自此,香港地区同性性行为合法。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性恋不能注册伴侣关系。但可以凭在其他国家注册的伴侣关系,获得“受养人”签证。

《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公共主管当局歧视不同性倾向。

但这个条例并不能约束私人雇主,即如果经营者不愿聘请不同性倾向人士,并不构成违法。

六、中国澳门

澳门没有禁止同性性行为的法律。

澳门的法律中没有同性婚姻或民事结合等同性结合的规定。但在其“事实婚姻”的定义中没有做出性别限制,同性伴侣的权益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澳门《劳动关系法》第六条平等原则中规定:任何雇员或求职者均不得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因性取向而得到优惠、受到损害、被剥夺任何权利或获得豁免任何义务。

《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组织法》中规定:廉政专员的辅助人员的义务中规定:遵循不因性取向而歧视的原则。

但反同性恋歧视的相关规定仅仅覆盖了上述两个领域。

“行吧”

七、中国大陆

1997年刑法删除“流氓罪”,自此同性恋去罪化;2001年,中国精神卫生诊疗手册中将同性恋不再视为精神疾病,自此同性恋去病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姻为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曾经有同性伴侣前往民政局登记,遭到拒绝。

在国内,暂时没有有关反同性恋歧视的相关法律。

纵观整个亚洲,有19个国家同性性行为是违法的,在阿富汗、文莱、伊朗、沙特阿拉伯和也门,同性恋行为会被处以死刑

相比于更为开放的欧美,似乎亚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对来说,东亚地区对同性恋群体相对友善。

如果我们在90年代,可能因为和伴侣亲密而被定罪、被父母送进精神病院;如果我们在00年代,在搜索引擎键入“同性恋”,得到的是一系列同性恋矫正的方案。

在今天,我们哪怕在最臭名昭著的搜索引擎中键入“同性恋”,也能看见“撑同志,反歧视”闪闪发光的字眼。

没错,同性恋矫正还在一些地区存在;没错,同性伴侣还不能注册……

但我们在国内已经看到了越来越多的朋友,勇敢地出柜、举行婚礼、大大方方秀起了恩爱。这在哪怕十年前,都可能是不可想象的。

台湾地区“同婚合法”,东亚地区的同性恋都过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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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同婚合法”,东亚地区的同性恋都过得如何?

我们看到了包括我们在内的东亚国家或地区一个个将同性恋去罪化、去病化、颁布法律保护同性恋权益……

我们或许不必要消极。爱可以冲破一切阻挠,爱终将冲破一切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