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在直接的使用继承等方面,其实存在很多实际的问题,一旦涉及到利益,矛盾就出来了,纠纷就很多!即便是亲人也要明算账!

近日,农业百事通就收到粉丝农户的留言提问,说自家老人去世了,土地确权后,证上的名字写的就是老人的,但现在兄弟也是为了这个地吵得不可开交!甚至还有被村集体直接收回的情况!到底老人去世以后,这地的继承权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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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这个问题,在大多数农村家庭中都会遇到,所以,我们一起来看看,分析分析,看看国家政策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的政策安排,《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承包;

另据《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所以,基本上是不会有私人继承的情况,不能够仅仅只是限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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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农村土地确权后,老人死亡,地也不会回收的,只要你在承包期内!不过,如果这个户口上的人都不在了,或者是你单身光棍了一辈子,临了走了,那么这个地就只能是还给村集体,国家会予以统一回收,另外划分;

因此,综上,只要不出意外,你的地始终都是你的,牢牢地握在自己手里!如果想要避免和兄弟产生土地纠纷,那么可以趁早做出分户,各自有自己独立的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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