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初年禁酒问题的缘起禁酒以裕民食,本为历代王朝节粮救荒的举措之一。清初颁布禁酒令,也是针对荒时暴月粮价腾贵,实施暂时性之法,以此遏止米价上涨,节制粮食消耗,稳定社会秩序。早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五月,圣祖指出,“今岁雨泽旸时,若二麦已登,他谷亦皆沃茂,秋成可望,黎民不致阻饥。但豪强富室,往往用之酿酒,又轻值籴藏,以待重价。贫民田少,收获有限,效尤酿酒,亦甚糜费。虽遇丰年,仅免饥馑。倘遭荒岁,何以自赡”。

二十八年(1689)五月,他再次指明,山海关外盛京等处,至今无雨,尚未播种。万一不收,转运维艰,“彼处蒸造烧酒等,将米粮糜费颇多”。命令户部等官员严加禁止。雍正四年(1726)三月,世宗下令禁止口外烧锅。十一年(1733),再禁陕西烧锅。康雍时期于灾荒之年,在米价昂贵之地实行临时性的禁酒令,其宗旨是禁止用粮食造酒,节省米谷,防范粮价上扬,以度灾年。然而,饮酒已成社会传统习俗,“禁之不绝”。

乾隆元年(1736)十一月,方苞上《请定经制疏》,力陈裕民五事,以禁酒、禁烟、劝树畜、禁米谷出海关、兴水利为“国之邦本”。其中详细讨论了烧酒盛行的危害、禁酒的必要性和禁酒的重要意义。首先,方苞认为饮酒盛行耗费粮食。北方地区土地贫瘠,雨水稀少,粮食产出较低,遇到荒年赈灾困难;而西北五省烧酒坊,每岁耗谷以数千百万石,禁烧酒具有很紧迫的现实意义。

其次,他总结自圣祖以来每岁诏禁烧锅而终不行的四个原因:门关之税不除,烧曲之造、市肆之沽不禁,不能严禁零星售卖,胥吏为奸。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制定严苛的禁令,责成地方官切实贯彻,才能收到实效。另外,他还驳斥了禁烧会减少税收、增加失业、影响社会稳定等说法,指明造酒者多家资殷实,不存在贫民失业。之后,又论证禁酒虽然在当时有违人情,但矫弊立法,功在千秋。方苞立足于恢复古代圣王之治的理想,从开源节流、强本裕民的角度,阐述禁酒的必要性,以此感化民众自觉地服从禁酒令。

显然,他的禁酒倡议用力在于“是否当禁”,而忽略了“是否能禁”的问题。高宗将该疏发诸王大臣议覆。而王大臣视此奏为老生常谈,以毋庸再议了事。方苞的奏疏虽未在朝野引起反响,但其主张却一定程度上促动了年轻的高宗。一方面,少年时的弘历就敬慕其祖,对宽仁为政、内圣外王的理念情有独钟。

另一方面,他的思想形成深受儒臣福敏、张廷玉、徐元梦、朱轼、蔡世远等师傅影响,加重了其处事理想主义的色彩。即位初期,高宗重视醇厚风俗,教化百姓,以建设“治隆三代”的盛世为己任。而方苞引用儒家经典将禁酒之举纳入“变通周官汉明之法”,以期达到孟子所言“使菽粟如水火”之境界,这与高宗思想产生了共鸣。方苞为康熙年间进士,并未授实职。

雍正朝时,他曾居清要之位,仍不得差遣。雍正十三年(1735),弘历倡言追践古礼,方苞即作《丧礼议》进呈。接着,又上《请定征收地丁银两之期》、《请因地制宜存粜常平仓谷》等疏,多得到高宗认可,而因部议以不宜实行而被搁置。然而,高宗“有意大用先生”,委以方苞重任,令其入值南书房,并兼《皇清文颖》馆、《三礼义疏》馆副总裁。
方苞入值南书房后,积极上疏言事,希冀在新君面前能崭露头角,禁酒之议正是出于这种背景。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方苞曾与蔡世远过从甚密,而蔡又是高宗早年关系极为密切的师傅,这种微妙的人际关系影响着高宗对方苞的注视,他的禁酒之说也就成为君臣热议的话题。这样乾隆初年的禁酒令之争,就分成两个阶段,即分别围绕着“禁烧锅”和“查跴曲”而热烈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