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热播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有一个情节便是孙家与盛明兰的嫡亲堂姐盛淑兰和离之事。最初孙姓因盛明兰不孕不育,所以意欲借此休妻,盛家不应,最后提出了和离。
在这一剧情中,盛淑兰的婚姻走向了绝境,已是悲剧,而盛家提出与孙家和离,为淑兰和盛家保住了颜面,并挽回了损失。仔细琢磨便会发现,其实古代的休妻与和离差别甚大,有着不小的门道。
古代婚姻关系破裂后,会用不同的形式来解除婚约,一般来讲,可以分为休妻、和离和义绝三类。采用哪种方式,直接关系着女性的地位和颜面,也反映着女性在家庭中地位。
我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因旧时婚姻讲求门当户对,所以妻一般出身与夫相匹配,而妾则是用来繁衍后代的,其出身一般较为低贱。
即使如此,也鲜见纳娼妓为妾之事,因为娼妓在古代属于贱籍,是“士农工商”四民之外的一类群体,正经人家不会纳娼妓为妾,更何况具有身份地位的大家门户。
在一个家庭之中,妻的地位虽高居于妾之上,但其地位却远低于夫君。正所谓夫为妻纲。所以妻必须万事服从夫方可。所以在古代休妻是常见的事,但和离的情况则较少。
休妻,又称出妻,是指妻子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需要将其休掉。当然,休妻是大事,为保障夫妻婚姻的稳定,古代规定了七种情况才可休妻。分别是:不孝、无后、出轨、嫉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等。
在这些规定之中,实际上也有很多限制。如无后便需要嫁入家门七年无后方可休掉。而嫉妒则是指不允许夫君纳妾,其前提便是如果妻子无后,而且还嫉妒不允许纳妾,也需要休掉。实际上七出的根本在于做出了有损夫家颜面以及无法为夫家留后所致。
那么在《知否》中盛淑兰是否符合七出的条件,显然是不符合的。盛淑兰仅嫁入孙家三年,且因自己不能生育,所以为孙家纳妾十一二人,如此一来,便保证了孙家能够繁衍后代,这样便算不上嫉妒和无后了。所以盛淑兰不符合休妻的规定,但可以选择和离。
和离是指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休妻之中,妻子处于劣势地位,其陪嫁等一应事项均不得拿回。而和离之中,实际上是协议离婚,一般是夫妻双方均存在问题,或夫家不占理。这样以来,妻子便不处于被动地位。嫁妆也可以索要回来。但是和离在古代是十分罕见的情况,主要仍是以休妻为主。
无论是休妻还是和离,实际上对于妻子均是不利的。被娘家领回后,便很难再嫁了,只能选择下嫁,甚至是孤老终生。在这两种形式中,休妻更加损害妻子的颜面和名誉,采用和离的方式,却多少能够为女方挽回颜面和减少损失。也正因如此,盛家坚决反对孙家休妻,最终提出用和离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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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夫妇二人要想结束婚姻关系,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休妻或出妻,即丈夫强行与妻子离婚;第二种是义绝,即官府强制离婚;第三种称为和离,也就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
休妻或出妻是女方触犯了“七出之条”,有大的过错,所以男方要离婚。这“七出之过”有:无子、淫、不顺父母、口多言、盗窃、妒忌、有恶疾。但是为了保障妻子利益,还规定了“三不去”的原则,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丈夫是不能够休妻的: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唐朝时期出现了官府强制离婚的“义绝”制度。“义绝”,是指夫妻间或夫妻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亲属中有殴、杀、伤、奸等行为的,不管夫妻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裁判,强制其离婚。
唐朝时期还出现了“和离”之制,指的是夫妻双方之间都同意离婚。
以上我们就会发现,休妻与和离的最大不同就是,休妻是男方强行与妻子离婚,而和离则是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后才离婚的。
谢邀! 我国古代是一个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女子地位低下。对于婚姻生活中的离婚,其实有三种说法:休妻、和离、义绝。
休妻,是指只能在“七出”的情况下,才能休妻。“七出”为不顺父母、无子、淫佚、妒忌、有恶疾、多言、窃盗。休妻也有限制,为“三不去(出)”,是指“有所取无所归”(无娘家可归的),不去;“与更三年丧”(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和离,是指按照以和为贵的原则,夫妻双方和议后离婚,和现代的和平离婚意思类似。可是在封建社会的传统思想下,女子再嫁就很艰难了,说得好听是“和离”,其实也是变相的对女子不公平。
义绝,是最严重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强制离婚的条件。是指夫妻有一方对对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殴、杀、奸等行为,而被强制离婚。这个制度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理,强制离异。
封建时期的男尊女卑思想和现在的影视传播让大家有一种错觉,误以为古代男人休妻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丈夫愿意,妻子就只能任人宰割。但历史真相却绝非如此,古代休妻可比现代离婚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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