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李白的名篇,《将进酒》在李白的诗歌作品中绝对是排的上前五的名篇巨制,诗歌行文酣畅淋漓,感情喷薄而出,几乎人人会读会背。但是,《将进酒》中,却有一个字非常容易被读错,还有一个字非常容易被写错。

将进酒

唐 李白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首诗的名字《将进酒》,将,读qiāng,非常容易读错成jiāng的发音。为什么是这个读音?因为将,不是常见的将来的意思,《将进酒》是一首劝酒歌,属乐府旧题。将(qiāng):请。进酒,斟酒劝饮、敬酒。

这首诗虽然被默写过无数遍,但还有一个非常容易写错的字,就是“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材”,非常容易被写成才华的“才”。材,指的是木料,即可造之材的意思,上天生成我,必然有我的可用之处,“人材”,经过精心雕琢而成为人才。“才”即“才能”,人才,指有本事的人。李白这里偏重写的是人人都是可造之材的材料,而不是与众不同的才华。

李白曾因才华卓绝,在天宝年间进京,担任翰林,唐玄宗对李白的才华非常赏识,“以七宝床赐食,御手调羹以饭之。”但是,却因为恃才傲物为权贵所不容。

天宝三年,唐玄宗“赐金”让李白“还山”,表面上说是“赐金放还”,实际上就是体面一点的放逐,李白在京城也实现不了自己的抱负和志向,因此还很高兴地离开了长安。

《将进酒》写于安史之乱之前的四五年,唐玄宗与杨贵妃日日笙歌,国家朝政被李林甫和杨国忠两个奸臣把持。这首诗歌,是李白应友人岑勋与元丹丘的邀请,在颍阳山作客时所写。李白和友人对酒当歌,抒发一腔愤恨不平之气,表达了对现实的不满和及时行乐的想法。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君不见:乐府中常用的一种夸语。李白作为“谪仙人”,诗歌最擅运用的就是排比和夸张的手法,既显得非常有气势,也加强了感情。诗歌开篇就是令人惊艳的千古名句,一连接着两个排比,落笔才气纵横,想象天马行空,如暴风骤雨般扑面而来,令人目不暇接。

黄河之水,发源于西部的巍峨高山,流入东方的浩瀚大海,一泻千里,仿佛从天上而降,浩浩荡荡,流入东海一去不返。地势上的巨大落差和空间上的巨大落差,让黄河之水不可能返回,就像一去不返的时间一样。

高堂,父母,虽然自己还年轻,却看到父母一辈人对着明镜悲伤自己的满头白发,早上还是黑黝黝的青丝,晚上就会变成如雪的苍苍白发。“人生苦短,譬如朝露”,人生易老,不过就在朝暮之间,用时间上的极度夸张写出了人生的短暂。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黄河之水的一去不返既是对人生青春时光一去不返的映照,也是用大自然的亘古不变来反衬人生的渺小。黄河壮阔伟大,人生却脆弱渺小,两相对比,在时间和空间之外,又给人一种非常强烈的感情落差。

正因为人生短暂,所以非常自然地有了下一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人生在世,如蜉蝣寄于天地之间,如白驹过隙,更应该珍惜当下的时光,及时饮酒行乐,忘记世间的一切忧愁,一切凡俗的琐事。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即便是觉得人生苦短,但李白依旧是李白,依旧不改超凡的自信,即便是人生在不如意,理想再幻灭,他依旧大声疾呼,天生我材,必有用处,千金散尽,也不用惋惜。烹羊宰牛,且为今朝宴饮一乐,一定要喝它个三百杯,一醉不醒,一醉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