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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龙江,曾经一度有六十多家山寨的永和豆浆,真正获得授权的店只有三家。在大众点评上搜索“永和豆浆”,经常出现点评用户发图拍到的是宝岛永和豆浆、郑和永和豆浆等等杂牌。

台湾的永和豆浆闻名华人世界,不过“永和豆浆”的商标究竟属于哪一家?哪一家才是正宗的永和豆浆?大陆消费者却一头雾水。目前大陆最具规模的两家连锁豆浆店永和豆浆与永和大王,都标榜自己才是地道的永和豆浆。对此想必大家都是傻傻的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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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永和豆浆”是一种泛称,指台北永和一带以贩卖豆浆为主的早餐店。“永和豆浆”作为商标最早于1985年在台湾注册,Logo以黄色“永和豆宝”稻草人为主要标识,品牌名称为“永和豆浆”四个字。

其实“永和豆浆”和“永和大王”之间的恩怨要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台湾林炳生于1985年在台湾注册了“永和豆浆”商标,成立弘奇食品有限公司。为了引入大陆,台湾弘奇食品有限公司于1995年在大陆将 “永和YUNGHO+稻草人图”注册于第30类(豆浆等)商品上。并在上海开设“永和豆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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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上海永和豆浆大王餐饮有限公司于1996年2月25日成立,于1997年注册“永和大王”商标,核定注册在43类餐饮上,并且挂上“永和豆浆大王”的牌匾经营。永和豆浆的弘奇公司向工商局举报其商标使用不规范,“永和豆浆大王”便改为“永和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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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商标法规定,在不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可以共存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永和豆浆最初注册在商品类,而永和大王最初是注册在餐饮类别,属于不同的商品和服务,所以餐馆服务上的“永和大王”商标,对于豆浆商品上的“永和豆浆”商标,并不能算作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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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永和豆浆与永和大王是毫不相关的两家公司,同时大家从中可以得知,正宗的台湾永和豆浆还是要属“永和豆浆”,“永和大王”只不过是一家国内的连锁快餐店,正是因为两者的商标注册类别的不同,前者注册的是食品类(豆浆),而后者注册的是餐饮类,因此可以提供多种食品,于是导致了两种相似商标在相同的领域共存的现象,再加之两者店面在外观设计、门面招牌等风格上也相近,因此极易引起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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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品牌年轻化上,小型门店“豆浆达人”新品牌还需要在包装和门店视觉上进一步打磨,做出真正让年轻人感知到并喜爱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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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这里祝大家在2019年“猪”年大吉,好吃好喝好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