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刘诗萌 北京报道

2月26日,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以下简称“汉能移动能源”)与汉能薄膜发电集团(0566.HK,以下简称“汉能薄膜”)发布联合公告显示,汉能薄膜发电私有化方案获得香港证监会批准发布,按公告显示的提议方案,汉能薄膜发电股东将以换股方式获得新公司股份,并寻求在A股上市。

自2015年停牌后,汉能薄膜股份处于暂停买卖状态已超过三年。根据2018年8月港交所新修订后的《上市规则》,若在主板停牌12个月或以上,则在生效日期后停牌12个月,便会进入除牌程序。因此,汉能薄膜的控股股东汉能移动能源于2018年10月发出私有化要约,以避免被动摘牌导致小股东利益受损。

根据26日的公告,私有化后汉能薄膜发电业务将被安排在一家即将于内地上市的公司旗下,汉能薄膜发电原股东将有机会在A股市场进行股份交易,获取现金收益。汉能移动能源及汉能薄膜发电均认为,此项安排符合汉能薄膜发电股东的整体利益。

以股权置换方式回购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同去年的私有化要约公告相比,此次的公告对私有化的方式进行了澄清,从原先的“以现金收购或股票置换方式”确定为仅通过股票置换方式实行,并为公司正式回A铺路。

具体步骤为:要约人汉能移动能源将物色一家即将于内地上市的公司作为“特殊目的公司”,特殊目的公司将按一对一基准发行特殊目的公司购股权,用以承接独立股东的股票;汉能薄膜公司将用现金向特殊目的公司回购所有股份,而特殊目的公司将以相同金额的现金认购未来A股上市公司的新股份。通过这一方式,独立股东有机会转换为A股上市公司的股东,他们手中的股票就不会因8月1日“大限”到来而变成一纸空文。

汉能移动能源认为,对汉能薄膜发电实施私有化是公司董事会通盘考虑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对旗下不同企业实体实施更加有效的资源整合,瞄准未来发展的重要布局,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利益。

此间人士表示,香港证监会一向以严谨、合规、保护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汉能私有化方案公告得以批准发布,证明该方案在保护小股东利益方面是有把握的。

回A成必经之路

根据这一方案,回A从汉能私有化的一种可能,变成了小股东收回利益的必经之路。

作为全球技术领先的薄膜发电企业,汉能此时选择回归内地资本市场正当其时。2018年11月,国家提出创立科创板的设想,旨在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增强市场包容性、强化市场功能。市场对科创板推出的预期高涨。科创板明确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汉能所从事的薄膜太阳能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产业,并在国家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中占据六项,完全具备登陆科创板的实力。

2015年以来,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先后发布35个文件,将薄膜太阳能技术及相关应用列入了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的技术和产业目录。2018年4月,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六部委在《智慧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更明确指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提升太阳能产业智能制造水平;鼓励特色行业智能太阳能应用,促进我国太阳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与此同时,汉能移动能源认为中国经济总体上稳中向好,特别是近年来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为中国经济注入了新动能,在两会召开前夕推出这样的方案,体现了汉能移动能源顺应国内经济发展大势,扎根内地发展的信心,也显示出汉能对中国经济及资本市场充满信心。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