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多妻制家庭中的主要矛盾来自共事一夫的妻妾之间,她们的矛盾主要表现为互相妒忌和妻对妾的迫害。古人称“妒妻”为“醋坛子”,称“悍妇”为“河东狮”,在文学作品中经常以反面形象出现。
蒲松龄塑造了很多“妒妻悍妇”形象,如《马介甫》中的尹氏,《江城》中的江城,《云萝公主》中的侯氏,《锦瑟》中的兰氏,《邵女》中的金氏,《吕无病》中的王天官女,等等。蒲松龄对她们的刻画不惜笔墨,极尽铺排。而从这些文章中我们不难看出作者是不喜欢她们的,甚至有些憎恶。
在古代,一夫多妻是受法律保护,为习俗允许的。“男尊女卑”的社会现实使男子拥有了各种特权,“多妻”便是特权之一。这种不合理婚姻的最直接结果是使女性处于饥渴状态。在这样的婚姻里,女性想的最多和做的最多的就是如何巩固自己的地位,使自己获得满足。于是她们在防范与争风吃醋中,不再顾及自我形象,不达目的决不罢体!为了达到目的,婚姻中的女性抛开礼教的“教导”,转而以泼悍的态度对待丈夫和其他妻妾。
《聊斋志异》中的江城、金氏,就是典型的“悍妇”形象。而男子因其优越地位与特权,用不着妒或悍。他只要使家庭平和安静,并在其中获得最大的满足就行了。所以,他们一味地谴责妒妻悍妇没有教养、不守妇道,却不关注、不理解妻子妒悍的真实原因。
在《马介甫》一篇中,篇首便道:“杨万石……生平有季常之惧。妻尹氏,奇悍,少怜之,辄以鞭挞从事。”杨家徒有老父、兄弟,偌大一个家庭,全被尹氏操纵、呵斥。当惩戒过她的狐仙马介甫离开后,尹氏更变本加厉地虐待家中的老老小小。
《江城》写书生高蕃“少慧,仪容秀美”,富家都争着要把女儿嫁给他。而他不顾家人的反对,最终娶了塾师的女儿江城。江城长得明眸秀齿,却“善怒,反眼若不相识;词舌嘲啁,常常聒于耳。”丈夫稍有不满,就将他“挞逐出户,阖其扉。”丈夫纳妓,江城“摘耳提归,以针刺两股殆遍。”江城的善怒,不仅表现在对丈夫的态度上,对公婆、父母亦如此。动辄便对着长辈大吵大闹,父母竟被气病身亡。
《聊斋志异》中的另一篇《邵女》写柴廷宾妻金氏由妒而悍,因妒生悍的故事。文中写金氏“不育,有奇妒”。丈夫先后买两妾,都被金氏虐待死了。至邵氏入门,金氏更是“积惭成忌”,对其施虐。手段之残忍令人简直不忍听,不忍想。
蒲松龄每当写到妒妻悍妇,总是极尽铺排之能事,将悍妇的“另类”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令人读后印象深刻,难以忘怀。在《江城》文后的“异史氏曰”中,他感叹道:“每见天下贤妇十之一,悍妇十之九,亦以见人世之能修善业者少也!”难道世间真有如此狠毒、如此凶悍的妻子吗?文学作品难免夸张。而恰恰是这种夸张让我们读出了作者的态度,以及作者所代表的整个社会的态度。
“一夫多妻制”使女人只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她们存在的最大价值就是用自己的柔弱,衬托男性的强硬。男性欣赏和赞美的女性是要有“女人味”的。从大量的诗词中我们看到最多的词是“温柔”。
虽然古今审美有所不同,“环肥燕瘦”各有所爱,但对“温柔”的需求却是从未变过。古有柳永“温柔情态尽人怜”,今有徐志摩“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他们在单纯的欣赏美女时,只是着眼于女性自身的情态,一举手一投足所表现出的“女人味”,并没有掺入道德的因素。耿去病一见钟情于“弱态生娇,秋波流慧”的青凤,尚生迷恋“荷粉露垂,杏花烟润”的胡四姐,都是基于男性对单纯的女性美的理解。
然而,男性选择婚恋对象时,“温柔”便成为了传统文化对女性的一种道德品行的要求。这种要求使“温柔”与“善”紧密相连,表现在生活中便是“柔顺”。从温柔到柔顺,虽仅一字之差,对女性的规范和约束却是相差何止千里!
整个社会在宣扬女子的“温顺柔和”,所有的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妻子柔顺、听话。似乎所有的女子应该只有这一种性格。这种欣赏和强调,表现出男性拥有支配权的霸道和害怕失去支配权的担忧。
他们一方面希望自己的妻子乖乖地在家里做“贤妻良母”,为自己服务;另一方面又想让自己拥有绝对的自由,随时可以另觅新欢,纳妾、狎妓。然而,爱情、婚姻、夫妻,本是两个人的世界,具有排他性,他人以任何形式介入都会使其失去平衡。
男性乐于失去平衡,因为在这失衡中他是最大的受益者;女性则努力维持这平衡不被打破,以保证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免受威胁。在这辛苦的斗争中,不少女性不惜以泼悍作为自己的武器,不惜以“河东狮”、“母老虎”、“母夜叉”作为自己的伪装,代价不可谓不大!
妒妻悍妇的妒和悍首先表现在与家庭中女性的矛盾,即对介入自己家庭的其他女性(妾)的排挤上。丈夫打着各种旗号纳小置妾,直接威胁到了妻子的根本利益。情感上孤独空虚,生理上不能满足,家庭地位也受到威胁。极大的不满和痛苦使妻子将怨气撒向夺走自己丈夫的小妾的身上。
《邵女》中的金氏便是典型的例子。金氏因为不能生孩子,所以对丈夫纳妾之事特别敏感,忌妒心也就特别强。她特别害怕在这个家庭中自己成了多余的,于是想方设法维护自己的地位。
而丈夫偏偏接二连三地往家里娶妾,且作为妾的女子都比她年轻、漂亮,更能博得丈夫的欢心,使得金氏醋意大发,惊恐万分,自觉不自觉地用凶悍的行为来对待妾们。第一个妾进门一年就被毒打致死,第二个妾不到一年也不堪忍受虐待而选择了自尽身亡。到第三个妾,金氏有了前面的例子,更加肆无忌惮地折磨她,甚至给他她毁容。妒忌之心可见一斑。
通过金氏,我们可以看出妻子的凶悍主要来自于对已经或可能威胁自己婚姻关系的女性的嫉妒。除此之外,有些妻子还将忌妒的枪口指向自己的丈夫一一家庭矛盾的制造者。
女性对男性的泼悍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限制他们的自由。《江城》中的江城在丈夫高蕃召妓时,拽着他的耳朵就回家,还要用针将他的两条腿扎个遍;丈夫外出时,她会化装成少年跟踪、监视丈夫,让他没有机会与别的女人打交道。
《云萝公主》中的侯女在丈夫可弃出门时,会“限以暑刻,过期,则垢厉不与饮食”,使他在外面没有时间做背叛妻子的事。她们为什么要去限制丈夫的自由呢?原因很简单也很无奈,就是为了消除男性在外纳妾、狎妓,与其他女子发生暖昧关系的可能性。
高蕃娶江城是因为两人之间的爱情,小时“两小无猜”,长大后“两情恋恋”。结婚后,两人也曾“相得甚欢”。这在婚姻必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是难能可贵的。
然而,婚后的高蕃并没有给妻子足够的尊重,而是想办法暗地里“纳妓斋中”,满足自己的欲望。婚后的江城也没有秉承社会所要求的温柔和顺,对丈夫百依百顺,低眉顺目,而是霸道、威风地作起了“家长”,让丈夫没有“出轨”的机会。在他们的家庭中,一切与社会规范相反,社会对女子的约束在这里都转移到了男子身上;社会赋予男子的种种特权在这里都被取消。
女性对男性的泼悍行为表现的第二方面是虐待男性。《马介甫》中的尹氏与《云萝公主》中的侯氏堪称代表人物。尹氏对丈夫毫无温柔可言,丈夫“少怜之,辄以鞭挞从事”。侯氏对丈夫的外出用“限以暑刻,过期,则垢厉不与饮食”的办法进行约束;丈夫可弃偷粮食出去赌博,侯氏“操刀起,可弃反奔,妇逐砍之,断幅伤臀,血沾袜履”。
作者也许进行了夸张式的描写,但虐待丈夫的女性显然是存在的。究其这样做的原因,要么是不满意自己的婚姻,要么是用这种方法来强迫丈夫改变自己的行为。
曾有分析认为妒忌是女性的本能,殊不知,在爱情婚姻里,“妒”其实是妻子们对男权主义的一种特有的抗争形式。当女人只能作为男人的附庸存在的时候,面对丈夫的用情不专,纳妾狎妓,妻子们常处于痛苦与不满中。
然而法律和道德又使妻子们没有合法抗争的条件和能力。于是,她们不得不以“妒”、“悍”为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然而这微弱的抗争也被男性社会所不容,舆论对她们口诛笔伐,权利对她们严厉惩戒。
金氏因为泼悍地对待小妾,遭到鬼神对她同样烙烧、针刺的报应;尹氏虐待丈夫,后来便被第二个丈夫虐待得更厉害。现实中也许并不会这样,但小说的作者是男性,他所代表的那个社会不允许男性强权受到威胁和破坏。
蒲松龄之所以让他笔下的妒妻悍妇受尽折磨,让她们痛感悔之晚矣的悲哀,是为了对天下妒悍女性作一番训诫!在这一点上,蒲松龄的封建思想非常坚定,认为女性作为妻子必须“柔顺”“从夫”,而没有对女性的宽容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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