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女的土地权益升级保护,一号文件发声解决妇女土地问题

在过去的多年里,妇女的权益并没有得到合理的保障,很多父母认为闺女就是泼出去的水,一旦外嫁了就和这个家庭没有了联系,自然也就不能享受着土地的权益,在父母百年之后也不能分得一笔家产。妇女在外嫁之后,她们享受到的土地权益则会被收回,这样一来土地的征收补偿就没有妇女的一部分,以至于妇女们十分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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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很多的独生女家庭,她们的父母百年之后,这些土地的使用权理应由子女继承,实际上并非如此,这样一来妇女的权益损失惨重。而这些年里土地的拆迁也比较频繁,而在拆迁的时候一般都会按照人口进行补偿,多一个人口和少一个人口的补偿款不同。往往妇女的权益则会被忽视,这样自然是不公平的。而在2018年年底刚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国家明确表明外嫁女的土地权益一定要合法的保障。

之所以妇女的权益没办法保证,其实还在于户口的迁出问题。毕竟大多数的妇女在结婚之后都会选择将户口迁到老公家里,这样在工作生活中更加的方便。因为户口的迁出,所以原户籍地就会将妇女的土地权益取消掉,同时也会将村集体资产的分红权取消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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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国家明确表示,外嫁女的户口不管迁没迁出,只要在婆家没有享受到土地的权益,那娘家的土地权益就不能丧失。如果在婆家获得了土地,但之后因为离婚或丧偶的问题也不能将土地收回,除非外嫁女已经将户口迁走。

当然土地的征收已经普及开来,很多农村家庭面临着土地的征收补助,在征收的时候如果外嫁女的户口依旧在娘家,那就需要确保外嫁女的土地赔偿款补助。但如果已经将户口迁出去了,那就不能享受着娘家的征收补偿。外嫁女可以自行选择户口,不管是迁到哪里,只能享受一份土地的权益。当然村集体不能强制性将外嫁女的户口迁走,不能损害她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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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国家再次强调对外嫁女的权益进行保障,推进集体产权的改革,让外嫁女不必担心权益被侵占的问题。当然外嫁女权益的保护,本身就是男女平等观念的体现,只有这样才能引导更加公平的社会风气。户口的迁移并不能代表妇女的权益就会取消,村集体还需要从实际出发,维护妇女们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丧偶、离异等原因就随意取消妇女的权益。

当然妇女也需要重视自己的户口权益,慎重选择是否迁移户口,这样才能避免一系列的纠纷,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