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1品酒 记者|徐雅玲 许礼清(实习)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近期的一份《刑事判决书》,让古井贡酒陷入了“假酒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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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上午,记者从一酒业经销商处获悉,古井贡酒近日被卷入的一起涉案2500余箱,案值近40万元的假酒案已尘埃落定。

据编号“(2018)皖1623刑初518号” 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安徽省涡阳县农民杨菊在2017年端午节前后和2017年10月份至2018年1月份,通过他人购买假冒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白酒包装材料、散装白酒和生产设备等物品,先后雇佣他人生产假冒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白酒共计约2500余箱,涉案酒的价值约37.5万元。

据知情人透露,杨菊将生产好的假酒以150元/箱(四瓶装)、180元/箱(六瓶装)销售给他人,而后者则以240元/箱至270元/箱(四瓶装)不等的价格和以390元/箱(六瓶装)的价格对外销售。

最终杨菊等犯罪嫌疑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

而对于本案中的关键——2500余箱假酒的去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扣押决定书及清单显示:在杨某家现场查获并扣押“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白酒110箱(每箱四瓶装)、303瓶已灌装好尚未装箱;在刘洪山家现场查获并扣押“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白酒16箱(每箱六瓶装);在王某2家扣押涉案白酒15箱。

而有接近本案的利辛县知情人向记者透露,除上述被查获扣押的假冒古井贡酒外,其余假酒产品绝大多数已经进入流通渠道。

对于上述案件,记者2月26日致电古井贡酒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古井“该起案件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判审完毕,我们打假部门一直配合公安机关,就造假的物料和假酒进行了追踪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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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于上述案件中涉及到的2500余箱假酒中除被查处外的剩余2000余箱(结合前述判决书计算)假酒去向,截止记者发稿,古井贡负责人并未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