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在历史上是少有的全才,诗词文赋书法绘画样样精通,且成就都很高。而苏东坡的性情为人实际上颇为不拘一格,平日里幽默风趣口无遮拦,时常语带嘲讽地调侃友人和同僚。幽默风趣、不拘一格的性情,在苏东坡的诗词中多有体现

譬如对他的忘年之交张先,便以“一树梨花压海棠”加以调侃,嘲讽张先白发苍苍还祸害青春少女。再如苏东坡在杭州审一个和尚杀妓女的案子,结案后将案件写成了一首《踏莎行》作为判词,颇为戏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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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这类诗词是苏东坡性格情感的表现,另一方面则融入了苏东坡对诗词写作手法的创新。譬如下面这首诗,便是苏东坡晚年所作的一首奇诗,其中蕴含佛家禅理:

庐山烟雨

北宋·苏轼

庐山烟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
到得还来别无事,庐山烟雨浙江潮。

这首诗是苏东坡晚年临终前写给小儿子苏过的一首哲理诗。当时苏过受朝廷任命将前往中山府任通判,而此时的苏东坡恰好结束了被贬谪海南的生活,踏上回京之途。一生消磨,再无慷慨壮志,于是写下这首禅诗希望儿子能够对人生有所禅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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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大意很简单:庐山的烟雨、钱塘江的潮,都是世间美丽壮观之景,没去见识过自然向往不已、遗憾终身。而后两句却蓦然一转,当真正去看过了庐山烟雨钱塘江潮,却没有什么特别的了,庐山烟雨也就那样的烟雨、钱塘江的潮也就那样的潮!

这首最奇特之处便在于第一句与最后一。句完全相同,仿佛回到原点,但却又非回文。实际上这样的写法形式恰好符合所蕴含的禅理。未曾见识之时,遗恨不已;而初次见识,所见的不过是万事表象;等到见识过了,超越表象,方才进入禅意,所见的已不是庐山烟雨浙江潮,而是佛、是禅、是若有若无的感悟顿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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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入仕之时踌躇满志,一心想做到“致君尧舜上”,然而现实屡屡打击他,大江南北纵横东西处处留下了他被贬谪的足迹,一次比一次远,直到惠州、直到孤岛海南。而当他被从海南召回时已是风烛之年,壮志消磨。苏东坡只能将一生的人生感悟、佛理禅机尽皆寄于此诗之中,希望小儿子苏过能够有所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