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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基础包学会钢管舞、中国舞、爵士舞,还能取得证书成为教练,舞蹈学校推出的课程的确挺诱人。陈女士就是听了苏城一家舞蹈学校“老师”的推荐,从外地跑到苏州来报班。可缴完18800元学费后才上几天课,她就身体吃不消,再也学不下去了。她提出退学,但学校仍说她可以学,只是不能确保何时能拿证,而费用是绝对不退的。

学员:学前说得容易,学后才知学不来

大约是在半年前,快手App上的一些短视频引起陈女士注意,这些短视频是苏州一家名为“华翎舞蹈”的“老师”发的。“说是跟他们学舞蹈,零基础也包学会,学会后还能拿证当教练。”那时陈女士身在天津,没有工作,而她丈夫就在苏州上班,她想,到苏州当一名舞蹈教练也不错。

与“老师”多次沟通后,过完今年春节,陈女士从天津来到苏州。但在缴费签合同前,她还是有顾虑的。她30岁,从未接触过舞蹈,身体的协调性、柔韧性也差一些,而且她的胳膊受过伤,骨折过,会不会完成不了教学要求的动作?她说,她向招生“老师”提出过自己的担心,但老师说没问题。于是她付了18800元,签了合同,拿到一张收据,没有发票。

陈女士报的是“VIP全能明星教练班”,“学的内容有钢管舞、中国舞、爵士舞等”。然而上课后,陈女士发现,“老师”教的基础动作她都做不成,更别说做劈叉等高难度的动作了。在勉强上了四天课后,她几乎连路都没法走了,担心继续学下去会对身体有伤害,她无奈选择退学。

学校:何时拿证不保证,要退钱找法院去

“连舞蹈都学不来,要当教练就更不可能了。”陈女士向“老师”提出退学退费,然而,“老师说找店长,店长说找校长,校长说退不了”。

陈女士与“华翎舞蹈”签订的合同约定,陈女士所报的教练班为“终身学习制”,课程期限从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包学会”,“包拿证书”,还有多处关于不退费的约定。“一旦缴费概不退费,如因甲方(华翎舞蹈)原因导致培训终止的,乙方(学员)须与甲方协商后按双方达成的结果处理。”其中一条约定如是说。

记者与陈女士来到位于姑苏区宫巷的“华翎舞蹈”。店长黄女士说,合同中约定课程为4个月,指的是一般而言,学员学完这段时间后,就能独立演出和带课了,但那是有前提的,要“按照老师的要求学习”才行。陈女士签的是“终身学习制”,可以一直学,直到学会为止。她说,每个月月底学校会对学员作考核,考核合格的发证书,考核由学校老师做,证书也是由学校发。但因各人身体条件不同,学校不能保证学员何时学会、何时拿证。

随后,记者又联系上“华翎舞蹈”的校长王先生。王先生态度坚决,不退费,至于合同怎么写的他“不清楚”,“要退钱只有一个途径,找法院去吧”。

协商不成,陈女士打算走司法途径。

律师:学员或受误导,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团团长、江苏丰云律师事务所主任鲁云亮说,陈女士的这份合同约定了“终身学习制”,但看不到甲方对乙方在效果、标准、目的等方面的具体约定,因而从法律角度看,可以认为“终身学习制”是甲方对乙方作出了虚假的承诺,足以使乙方误以为自己能成为舞蹈教练,容易导致乙方作出错误的判断,作出非真实意思的表示。因而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或撤销合同。

市消保委委员、江苏正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军认为,这份合同中包含了不少约束乙方、免除甲方责任的条款,当出现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乙方的权利有可能不能获得很好的保护。此外,合同中约定了大量乙方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免除甲方责任的约定,根据《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还应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若违反该条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法院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会予以支持。

“从负责任的角度说,在开展培训前,应该对学员有个科学的评估,比如受过某些伤是不适合做相关训练的。”业内人士王先生提醒。而学员在确定报名之前,也应对培训机构有更多了解,比如所发的证书就存在因发证机构不同,而含金量大不相同的情况。 姑苏晚报记者 叶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