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3月2日 甘南组工)

关于宗教,人们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历史传承下来的几大宗教,宣扬的精神内核还是积极向上,满带正能量的,不少观点与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也相吻合,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只要不去搞欺骗,就可以参加。然而,对各大宗教来说,不管怎样都是从“神佛”起源的,带着封建迷信的色彩,与马克思“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这一理论完全不符,由此而形成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就不一样。对组织来说,不信宗教是基本的政治纪律;对个人来说,不信宗教渗透着一种崇高的信仰和朴素的情怀。

牢记“初心”,不信宗教。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起,就明确地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定为永远的“宗旨”,颠覆了中国两千多年的“传统”,变“统治”为“服务”,变“父母官”为“人民公仆”,这是本中国共产党能有恒久的感召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原因。共产党人的这份“初心”,已经把自己的一生都界定在“服务”上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习近平总书记再三告诫我们,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是要充分认清自己的身份,不能与普通群众混为一堂,倘若也在各类宗教活动里抛头露面,先锋模范作用将会被淡化。

坚定“信仰”,不信宗教。我们都说,共产党人的身体是钢铁造铸成的,经受得住艰难曲折的考验。这里所说的“钢铁”,就是指共产党人建立在无神论基础上的崇高“信仰”。在这个“信仰”里,“人民群众”就是最应该受膜拜的“神”,任何有损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共产党人来说,都是“不敬”的行为。虽说宗教也在强调“信仰”,而那个“信仰”基本都建立在因果报应的神灵理论之上,完全含有迷信的成分,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要义相悖。因此,要有坚定崇高的“信仰”,就不要因信教而失了本分。

明确“责任”,不信宗教。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其间,传承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坚守文化自信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今,中共中央、国务院已经明确地将春节、元宵、清明、端午等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传统节日划定为应该振兴的节日。在这些节日里弘扬传统文化,也是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只要把这份责任扛在肩上,就会主动对各路“宗教”说不,而把那份去信仰宗教的“闲情”转移到传统节日的振兴上来。

不信仰宗教,不是要和一切宗教工作“决裂”,相反,党员干部还应当关心党的宗教工作、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把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不信宗教,但应广交宗教界的朋友;不信宗教,但有责任帮助宗教界朋友正确认识宗教,去除更多的迷信成分,将宗教力量转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来,共同为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文/何竹梅)【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