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赵诗源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在明光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安徽省滁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赵诗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于2018年11月28日移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5年,被告人赵诗源在担任滁州市凤凰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党工委书记兼凤凰办事处花都路社区上庄、中郢地块拆迁工作总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给予不符合拆迁安置条件的侄子、侄女以货币安置补偿,非法占有财产23.7134万元;2002年至2016年,被告人赵诗源利用担任凤凰办事处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凤凰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城北新区街道临时党工委书记、凤凰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劳务工程、拨付工程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共计54.4万元;2011年,被告人赵诗源在负责紫薇南路、龙山小区等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中,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122.198496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赵诗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诗源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深刻反省、自责,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滁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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