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起,商用燃气器具按新国标GB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执行。

据了解,该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主编,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并归口管理,规定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的材料、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燃烧用空气取自室内、燃烧产物直接或间接排向室外的燃具,包括:蒸汽发生器、蒸箱、炸炉、煮食炉、大锅灶、平头炉、沸水器、饭锅、洗碗机、烧烤炉、烤箱13类燃具20多种产品。

可以说,该标准几乎覆盖所有商用产品,多数产品是首次制定标准,而且内容强制。为了标准的顺利实施,让企业生产出合格产品,燃气标委会将配合各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商协会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因此企业应对产品分类、铭牌型号、警示内容、说明书等按新国标规定执行,政府可能对新国标加大抽查力度。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GB 35848-2018 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