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无偿献血那些事
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实施,明确了我国无偿献血工作和宣传的方向。《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均明确指出:卖血和接受卖血均属于违法行为。
因为,血液制品是一种很特殊的医疗资源,当献血涉及到经济利益时,不符合献血条件的人,会为了钱去铤而走险,非法采血机构也注定会出现。血液来源和采血过程会变得难以监管,血液安全无法保障,各种疾病的预防和传播也就很难控制了。
想想20世纪80、90年代,一些地区的村民因为集体卖血,而产生的“艾滋村”事件,就是卖血导致疾病传播的历史铁证。
有人会问,几十年前很多人温饱都难以解决,所以才会卖血,现在大家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了,应该没有人会为了钱去卖血了吧?错了,卖血拿钱,几乎等同于不劳而获。对于很多收入不高的人来说,这种额外的获利,亦然是求之不得的诱惑及机会。
看看网上有些人为了一款手机高喊去“卖肾”的有多少?如果国家真的允许器官贩卖,相信我,一定会有人去卖肾的。同样,允许卖血,只会让更多的人在非法获利的驱使下,使亟需血液救治的病患处在更大的传染病风险中。
互助献血,早已不是新鲜词!早在2009年前后,互助献血就在全国各地展开,本是在无偿献血基础上临床用血应急救助的补充政策,也因为催生了利益链、滋生血液买卖而备受外界争议。所以,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于去年三月底前全国范围内叫停互助献血。
同时,来自全球的调查显示,不需要回报的无偿献血者,其血液的安全程度也是最高的。在实行无偿献血制度的国家,通过血液传染艾滋病病毒、乙型和丙型肝炎病毒等的风险更低。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也发现一个规律,相对于自愿无偿献血而言,带计划任务性质的献血和亲友临时互助献血其血液的不合格率显著升高,虽然这些不合格的血液会部分被先进的检验设备拦截下来,但是,病毒“窗口期”的世纪难题依然会让输血的风险存在和显著增大。要获得安全的血液供应就只能“教育、激发、招募和保持”低危献血者,即依靠自愿的、固定的无偿献血者,而不是转变方向进行有偿供给。
正是因为如此,2017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全球血液安全与供应报告》指出,中国在无偿献血总量、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血液质量安全水平、血液报废率、临床合理用血水平等方面,血液安全供应水平位居全球前列。2018年6月14日,是第15个“世界献血者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20周年,国家卫健委最新数据显示:中国公民献血量从1998年的400万单位(800吨)提高到2017年的2478万单位(4956吨),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来保障血液安全,已基本阻断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经输血传播。
至于目前外界传言,有人认为:解决血液供应短缺的最简单办法,就是给血液去神圣化,恢复互惠互利的血液市场。无私奉献的热情不可持续,互惠共赢的事业才能激发人们前赴后继。作为宣传无偿献血工作多年的小编,个人绝对不认同这种观点。
正如这次江西省疾控中心发现上海新兴医药公司生产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批号:20180610Z)艾滋病毒抗体阳性事件一样。专家表示,应是有人HIV抗体呈阳性后进行了献血或血液成分,疑似采血流程出现问题,使用该批次的免疫球蛋白人群有感染艾滋病的风险。
试想,从“比浆量”到“拼终端”!血液制品市场长期是一个受政策影响明显、市场高度壁垒的医药市场。由于血液制品在理论上不能完全避免病毒传播风险,因此行业监管部门对血液制品监管最为严格,血液制品企业成立和采浆站设立都需要国家严格审批。但即便如此,没有实现完全无偿的采供浆制度依然是血液制品安全的潜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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