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分期并不是新鲜事物,10年前就曾出现,每当楼市低迷时这种现象就会出现。

只不过2016年下半年到2018年,火爆的西安楼市环境下,首付分期这种现象销声匿迹,甚至有的楼盘默默要求购房者提高首付比例。

但是,从2018年12月份开始,首付分期又开始重现西安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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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浐灞一楼盘召开了一个发布会,宣布推出了首付分期营销策略。大致意思是:购房者现在只需交20%的首付款,剩下的10%-20%的首付款在1年内付清即可。

实际上,在此楼盘推出首付分期之前,从去年年底开始,西安临潼新区、浐灞生态区、高陵、西咸等一些区域的楼盘就已经推出了首付分期。只不过分期周期不同罢了,短点的要求购房者在三个月内付清首付款,长点的甚至规定购房者在三年内付清首付款就行。

除了西安之外,在南京、郑州等多个城市从去年年底开始,也陆续出现了首付分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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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三成,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四成。

有的银行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如果你名下有房,即使这套房子没有贷款,买第二套房时首付比例最低也得四成;而有的楼盘是认贷不认房,也就是说只要你还清了首套房的贷款,名下无房贷的话,买二套房可以按照首套房最低30%的首付比例。

同时,针对首套房、二套房,根据不同购房者的征信情况,贷款利率一般会上浮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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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首付分期,监管部门是明令禁止的。

2016年12月31日,西安市政府下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对违规通过房产中介、互联网金融平台、投资、担保等非银行渠道筹措首付资金的,不得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采取“分期首付”、“零首付”、“借款首付”等不正当手段促销的房产公司,各类银行发现即终止或从严控制合作关系。

2019年1月10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度商品房在售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的检查内容就包括:是否存在未对购房人进行征信审查,收取定金或向购房人承诺可按揭贷款购房、实行“零首付”或提供“首付贷”等场外配资的行为。

在郑州,2019年2月14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房地产消费警示,提醒购房者不要接受购房“首付分期”服务。

郑州市房管局在房地产消费警示中指出:消费者在购房时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量力而行,资金不足时要寻求正当渠道筹措,不要参与开发企业、中介公司或个人提供的“首付分期”服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215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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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从政府部门的规定来看,首付分期是禁止的。而从楼市实际中来看,首付分期这种现象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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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购房者来说,首付分期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购房门槛,让暂时手中资金不足的购房者实现了置业梦想。首付分期对这些人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开发商送给了自己一张上车的门票。

但另一方面,首付分期也给购房者后续还款增加了压力。购房者不但要每月还银行的月供,还要还开发商所垫付的首付款,压力可想而知。

特别是对于连首付都无法凑齐的低收入购房者,强行首付分期,签订购房合同,会加剧他们的还款压力,提高家庭的债务杠杆。当他们签下购房合同的那一刻,风险的杠杆已经高高的翘起。

对于这种提升杠杆的方式,政府、银行、开发商、大部分购房者一直都比较谨慎。

对此,涛哥今天早上跟一开发商朋友聊到了近期市场上出现的首付分期这种现象。那位开发商朋友明确表示,他们项目不会这么做的。

他表示,他们项目在几年前曾经推出过首付分期营销策略。这种方式推出后,对于实际销售的带动作用并不是特别明显,因为大部分购房者都是比较谨慎的,一定会反复评估自己的购房能力。反而是这种营销方式,对于本身购房能力就比较弱的购房者,即使用首付分期的方式让他们买了房,后期这些购房者很有可能因资金链问题存在银行断供的可能性,这个时候银行首先会找的就是开发商。

当然,也有业内人士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西安业内自媒体人刀刀老师就表示,如果西安出现首付6万、8万元的房子,他必须去买上几套,为啥不买呢?

对此,地产房剑在此提醒各位购房者朋友,在接受首付分期之前,一定要计算好自己的购房能力,并且对于未来1年、2年的收入和付款能力做出合理的预估,对于经济形势、企业裁员、收入减少、职业前途等不确定因素要考虑在内。

合理的利用杠杆贷款买房,信用消费、将手中的多余资金用于理财和投资,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过高的使用杠杆和负债,就容易产生风险,这个风险最终还是得由自己买买单!那个时候真的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