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奋人心!广大铲屎官千呼万唤的动保法终于能看到希望了!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大学全球问题研究院执行院长郭长刚提交提案,呼吁我国立法保护伴侣动物。
郭长刚委员在两会
郭长刚委员建议:将家犬定义为“伴侣动物”,与“财产性”动物相区分。
家犬被视为人类的朋友,对普通人家而言,家犬看家护院,是主人的忠实追随者;对军人、警察、救援人员而言,军犬、警犬、搜救犬亲如同事;对宠物狗主人来说,他们的狗就是家庭的一员。
因此,家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动物、牲畜或者财产,而是具有浓厚的情感依托的生灵。
此消息一出,便赢得叫好声一片!
可见大家对于这部法律极其迫切的期待和需要!
因为没有它,在虐狗、伤狗、偷狗、毒狗等种种迫害事件面前,我们连一件像样的自保的武器都没有!
只能祈祷自己日以呵护的爱犬在危机四伏的环境中,能侥幸躲避暗处飞来的毒镖,佯装落下的毒肉,急速飞驰的车轮,充满恶意的黑手......
可是这种祈祷太无力了!
2018的种种尚历历在目,噩梦惊魂!
2019年2月常州就有一个车主,开车将狗狗拖行数百米,狗狗一路挣扎哀嚎,车主却视若无睹!
更搞笑的是,调查的最后发现,开车当街虐狗狗的竟然是一“爱心人士”!
据其交待因为自家爱犬喜欢咬人,自己不敢抱,为了带“爱犬”去打疫苗防止“自己”被咬,传染狂犬病才发生的事情。
最后由于是内部矛盾,一番批评教育后,狗主人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当地爱狗协会也原谅了该爱心人士。
如果这样的爱心也能被承认被原谅的话,那还真是颠覆了我对“爱心”的理解。
狗狗的噩梦又何止这些!
还记得前两年那个开车拖狗致死的男子吗?
那个混蛋,将狗狗拴在车后一路拖行,狗狗四条腿都被拖得血肉模糊。
这件事,在当地几乎引起了所有人的愤怒!
现场群众愤怒声讨
即使这样,我们也只能以危险驾驶罪来对他进行惩罚。扣12分、罚款2000元。
但群众只是因为他开车不规范而群起而攻之的吗?
还有去年,某男子因为妻子怀孕,不让妻子再养宠物,两人发生争执,男子一气之下,便将猫和狗从21楼扔下!
21楼啊!
两个小宝贝瞬间就没了,它们至死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网友恨不得立即冲过去把这混蛋男子扔下21楼。
但是,从现行法律来看,人家也不过是在自由处置自有财产。
而我们,除了无力声讨,还能做什么呢?
现在,郭长刚先生在两会上已经正式提出了提案:家犬应列为伴侣动物予以立法保护。
我很希望,未来有一天,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伴侣动物周全。
一起来支持吧!
(欢迎扩散,让更多人支持!)
当前,我国香港、台湾两个地区都出台了正式的,禁止虐待动物的相关法律。
大陆,还要等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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