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炭翁》: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
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
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这首诗里面的“半匹红绡一丈绫”换了一车炭,那卖炭翁是否赚钱?
唐朝时候,金属货币长期不足,钱荒变成了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因素。
为补钱币之不足,政府只得以谷、帛等其它商品充当流通媒介,实际上实行了钱币、谷帛的平行本位制,金银主要用于贮藏。本质上并不适宜充当货币的谷帛长期与钱币并行,即使在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唐朝鼎盛年代也是如此,重要原因就是金属货币短缺。
相对于谷物这种难以贮藏价格又低的代币,显然轻便又价高的丝帛更合适。
可见用丝织品做钱来交易是合法的。
那么这半匹红绡一丈绫是否值钱?
首先丝织品当时确实是很值钱的:按照唐玄宗开元16年规定的比价,1匹绢可兑铜钱550文。但至德宗、顺宗时,市面上1匹绢曾上涨至3000至4000文,直至9000文以上。
虽然红绡和缭绫都是价值不菲的,但是它们并不是当时的常见货币。因为红绡和缭绫并不是寻常百姓能拿来做衣服的布料,用处不广泛。
所以,理论上丝帛价格较高,实际上难以流通,只能作为商品出手。而一个卖炭老头,既没有渠道按照原本的高价值来出手这两种平时交易不被接受的丝织品,又根本用不到也用不起这种布料。
因此哪怕就算半匹红绡一丈绫能充当一车炭的价格,卖炭翁还是被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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