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中国的古代电视剧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一个场景:某个大臣因为忤逆了皇帝,皇帝大怒将其流放边疆,特别是清朝时期的宁古塔非常有名。那么为什么皇帝不杀了或监禁这些人而非要费力地把他们流放呢
在古代,流放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刑罚。流放的刑罚在我国起源很早,甚至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中华始祖黄帝将战败的蚩尤流放至三苗之地。此后流放在秦汉时代逐渐形成定制,在南北朝时期被列入了“五刑”之一并成为了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地位。隋唐之际,以徒流刑为中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正式确立。从此以后,流放之刑正式出现在中国刑罚史上,并一直延续到清末才被废除。
那么流放究竟有多大的震慑力以至于起地位仅次于死刑呢?
首先,因为中国古代生产力的有限,除了王朝的中心地区外其他地区都是蛮荒苦寒之地,生活条件极其恶劣,无论是物质、医疗和饮食居住条件都是非常贫乏的,能不能生存下来都是一个极大的问题。此外,以元代为例,官方流放犯人往往会把南方人就放到北方,把北方人流放到南方,通过这种做法来避免犯人私自逃回故乡和增加被流放者对流放地的不适应性。
除此之外,一般流放之地离王朝统治距离多为长达千里之遥,有的甚至流放三千里。先不说有的人在流放地要从事艰苦繁重的劳动,这么长的距离和路上的颠簸,再加上押运官吏的折磨,犯人能否活着到达流放地也是一个问题。到达流放地后,除了一些地位较高的不用劳动,大部分犯人还是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例如洗衣、做饭和修城墙,再加上糟糕的伙食,流放犯人的死亡率是很高的。如果是女流放犯人的命运会更加悲惨,大部分都会沦为军妓作为边疆士兵发泄的工具,一个女人一天要服务至少十余人,直到老去或死去,这种折磨生不如死。
在中国的思想中,乡土观念十分重要。被流放的犯人离家千里之远,甚至连死后都不能回去,落叶不能归根,这种精神上的和思乡的折磨往往让他们生不如死。
肉体的痛哭和精神的折磨,所以往往犯人宁愿死在故乡也不愿被流放边疆。
古代犯了罪,最高的惩罚是死刑,死的方式也有很多种,比如有砍头、凌迟处死等;如果是小罪,一般关押几天或者处以肉刑,比如有打板子和鞭刑等。
而流放则介于两者之间,这种刑罚要远高于肉刑,仅次于死刑,犯人流放很多时候都是一种废物利用,在古代算得上是一种比较高明的决断,之所以有流放,主要有这么几个原因。
第一,节省粮食。
把古代很少有无期徒刑,关押几十年甚至十几年的都很少,粮食在古代是极为重要的资源,在朝廷看来,你犯了罪,还要管你吃管你喝,实在是太便宜你了。
再加上有些朝代是有连坐法的,一人犯罪,全家入狱,人口一多,朝廷也吃不消啊,放了自然不可能,直接杀了又太可惜,于是就发明了流放之刑。
第二,充当免费劳动力。
一般被贬的地方都是比较偏远的,比如南方的岭南、云贵地区,北方的东北、西北等地,因为荒无人烟,加上气候环境恶劣,寻常百姓都不愿意往这里来,将犯人贬到这些地区,对开发边疆还是很有帮助的。
再有,有些边疆地区是军事重地,把犯人贬往这些地区,一来可以充军补充兵力,保卫边疆;二来可以在当地从事农业生产,以满足边疆地区的粮食需求。
第三,具有惩罚性。
古人安土重迁的观念非常重,被发配到几百里甚至是上千里的边疆,对这些犯人来说,不仅要承担肉体上的疼痛,更要忍受精神上的折磨,这样一来,对维护社会治安是很有帮助的,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以清朝为例,当时有一个很恐怖的流放之地,为宁古塔,它并非塔,而是一座城市,位于今天的黑龙江省,当地常年冰封,自然条件极为恶劣,有“宁古寒苦天下所无”之说。
对流放之人来说,这是比黄泉路还要可怕的地方,即便在发配的途中侥幸避开被野兽吞食,到了当地还有沉重的劳役在等着他们,这些流放之人被迫成为奴隶,失去了人身自由。
家主有权自主处死奴隶,逼迫他们从事各种沉重的劳役,在当时,宁古塔几乎令所有人胆寒,因为它可以从精神上摧毁一个人,以至于当时有人听到自己被发配宁古塔时,直接就选择自杀。
不难推测,流放的存在,在当时对人的威慑力甚至比死刑还要大得多。
第四,体现仁政。
比如有些犯人犯了重罪,本来是要直接处死的,但有些统治者就为了笼络人心,为了显示出自己的仁慈、宽厚,就把饶了犯人的性命,让他们当免费劳动力为国家搞开发。
对统治者来说,这可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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