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说:只有圣人才能做到不强求去了解天,天的职位既然已定,天的功能已经完成,人体的躯壳就因而完备,精神也随之产生了,于是爱憎、喜怒、哀乐的感情就藏在这形体和精神之中,这就叫做“天情”。
荀子是说,天的一切属于自然,人强求去懂得天是不明智的,但人是可以不违背自然精神推知出正确的自处之道,进而战胜天命。
对于现实中的生命而言,这实则是极难的事。
生命的欲望、情感、疾病、死亡无时不在困扰着我们,世事的变化令人眼花缭乱,此情此景是一回事,换一情景则又当别论。何况,标准观念太多,也太易变化,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人世的真真假假、是是非非并不总是能为人所体察和把握的。
《列子》一书讲过这样一个寓言。
春秋时,郑国一个樵夫无意中得到一条马鹿,想等回家时再拿,于是就找了个隐蔽的水沟把鹿藏了起来。等他回家时只顾兴奋,竟忘记了所藏的方位,只找得恍恍惚惚,后来,以为自己不过是想象而已。回家后,逢人便说此事,觉得真是个梦幻。
有一位闲汉听说以后,依其所言,找到了那头死鹿。回到家里,一切讲给妻子听,并评论说:“他做的真是个好梦啊!”
他的妻子回答说,:“怕是你做了打柴者得鹿的梦呢?什么打柴的,说不定根本就没有这个人!瞧你,倒真的得鹿回来,八成是你自己真在做梦。”
“不管是不是梦,鹿反正在这儿。”闲汉说。
那个打柴的樵夫日有所思,夜里真的做了个梦,不仅梦见放鹿的地点,还梦见把鹿拿走的人。第二天他根据梦境的提示径直找去。为了那只鹿,闲汉与樵夫争执不休,一直吵闹到法官那里,最后法官判为一人一半。
郑国的国王听说此事,感叹说:“那法官是不是也在梦中为他们分鹿呢。”
这寓言是说,事物可能是存在的,但由于种种事端,人的感觉变化却虚幻无常,不仅难以把握事物,实在也很难把握自己。本是真的,却以为在做梦;而本来是梦,距依着梦的指引去行动。这也足以说明世事心灵的变化,不是仅仅抛去“不求知天”之后,理智就能够完成的。理智的范围毕竟还是狭窄的。许多时候,人间的是是非非,身处其中则看不到全体,身处其外又不知实情。理智有所不及,感觉又未必可靠,而世事的变化并非总是真实,常又混杂着假象。所以,像寓言中虚幻无常之感的产生,也就极其自然了。
庄子曾说:能睡在潮湿的地方就会患腰痛或半身不遂,泥鳅也会这样吗?人爬上树就会惊惧不安,猿猴也会这样吗?西施美丽,鸟兽见了为何要逃呢?这三者谁的生活习惯才标准呢?所以,是非的途径纷然错乱,哪里有办法分别呢?
这里,庄子无疑是夸大了事物的相对性,但却道出了人世难测难辨而理智所不能穷尽的局限。尤其是,人所处的世界,并非仅是与物相交,更多的是人与人相联。人的欲望不能停止,为求名利而争斗不休,这就更加剧了生命的困窘,所谓人心叵测,义亦在于此。
《吕氏春秋·审应览》有这样的故事。
宋国的国君问唐鞅说:“我已经杀了不少人,可是,臣子们还是不怕我,这是为什么?”
唐鞅答道:“你判罪的那些人,都是歹人。把歹人判了罪,那些好人当然,一点都不怕。如果不管善恶,兴之所至,就把他们判罪,这样一来保证属臣们个个都怕你”
隔了没多久,宋君就把唐鞅杀了。
唐鞅之死,可谓是始料不及,的确可算做生命无常的证据。这是因为,在欲望膨胀,是非标准无所依傍时,人很难不招来杀身之祸。唐鞅自己混淆了是非,尽管不是恶意,却先死于自己所设的陷阱之中。
对于人类来说,陷入人性的迷乱,踏进的必然是沉沦之途。虚幻无常的感叹或许是失去了如荀子所言的天道。终生被外物役使,除了失望与痛苦,当然常常一无所获,一无所获,不是很可以作为生命无常的解释吗?
对于人事纷争深感厌恶的庄子,曾经这样说道:绝弃求名的心思,绝弃策谋的智虑,绝弃专断的行为,绝弃智巧的作法,体会着无穷的大道,醉心于寂静的境域,承受着自然的本性而不自持。这样,便可以任物来去而不加迎送,如实察物而不受蒙惑,胜任外物而不被物所损伤。
这是说,真性的自我,实在可以免除我们对世事无常的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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