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资格型人才落户办理程序

一、天津资格型人才落户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本人承诺),可以来津落户:

包括: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2)国内外精算师、

3)特许金融分析师(CFA)、4)金融风险管理师(FRM)、

5)注册会计师、6)注册税务师、7)注册建筑师、

8)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9)注册资产评估师、10)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天津资格型人才落户注:只有这10类是可以的,不在这10类里面的,是办不了的,例如“一级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筑师很接近,但就是办不了,天津资格型人才落户只有这10种是可以的。

二、天津资格型人才落户办理落户准迁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天津资格型人才落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天津资格型人才落户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市、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三、天津资格型人才落户引进人才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落户手续:

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准迁手续。在领取准迁证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各相应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就是天津资格型人才落户,如果您对天津资格型人才落户还有疑问或者建议,可以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