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辣汤对于大多数河南人来说是生活的一部分,很多人早上起来都想要来一碗胡辣汤开启一天的工作:辣辣糊糊的胡辣汤配上金黄酥脆的油条,再来一个茶叶蛋,或者来上一笼小笼包,也是再好不过了。所以在郑州街头,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胡辣汤店,一碗售价不过6-8元。可是郑州的梁大姐却因为这么一碗胡辣汤,损失了一块三万多元的玉镯,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7年12月,梁某前往郑州某胡辣汤餐馆用餐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导致戴在手上价值3万多元的玉镯摔断。梁某认为商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与商家多次协商,但商家一直拒绝赔偿。

消费者在餐馆就餐时摔倒,经营方有没有赔偿义务呢?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定的义务,比如 餐厅经营者对就餐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具有一定的尺度和范围,如果经营者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定标准,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反之,若经营者已尽到一个善意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如果该胡辣汤店未尽到店内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板湿滑未放置提示牌等,则梁某向商家索赔是有法律依据的。之后梁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财产损失80%的责任。

那这一要求是否合理呢?

根据以上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商家只承担在其责任范围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所谓“相应的赔偿责任”是指与安全保障义务人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 在具体 侵权案件中,有两点非常重要,一是双方各自的过错大小,二是这个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程度。根据法律规定的过错归责原则,法院结合已经查明事实中双方各自的过错大小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程度来确定双方责任大小。最后法院经审理判决,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确定 原告梁某承担60%的责任、被告商家承担40%的责任。

现在服务业越来发达,诸多公共场所像以上这种侵权事故也多有发生,作为经营者应采取哪些应对措施呢?

(一)事前措施

作为餐厅、商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对其所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加强重视,对地板做好防滑处理,消除事故发生的隐患。对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厕所、门口、自动扶梯等处,张贴醒目的安全标志。

(二)事后处理

当顾客在经营场所发生伤害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帮助救治伤员。同时,对事故现场应进行证据固定,搜集能够反映事故发生过程或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证据;

在公共场所里,消费者 如果发生了事故怎么协商赔偿的项目?消费者因事故而受伤,那么受伤的人此时可以要求 安保义务人也就是经营者作出相应的赔 偿,人身损害赔偿 项目一般 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 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实在不知如何索赔,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