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忠,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大学文化,现任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参加公安工作20多年来,该同志先后在巡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等基层实战单位工作,担任经侦大队长以来,于建忠带领同志们破案1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1.5亿余元,为维护全县经济秩序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该同志先后获得县级以上表彰10余次,被莒县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记三等功,被日照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
忠诚为民,屡破大案彰显经侦本色
经侦工作,一头连着国家经济安全,一头连着百姓切身利益。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经济犯罪的“复杂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加剧,特别是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愈发猖獗,不法分子以“高息回报”为诱饵,使群众的“血汗钱”一夜之间化为乌有。
2016年1月,正值春节前夕,莒县洛河镇商贩王某某涉嫌集资诈骗,一家人携款跑路。经初步审查,该案涉及人员多达260余户,涉案资金500余万元,受害人均为农村普通农民,社会影响面广,时间节点敏感。于建忠同志带领专案民警主动放弃春节与家人团聚的时间,连夜展开调查取证,在短短5天时间内,对260余名受害人逐一核对、收集借单,取证 200余份受害人的案件材料,清晰完整地呈现了王某某集资诈骗的犯罪全貌。在摸清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社会关系后,于建忠与战友们顾不得连续作战的疲劳,立即赶赴辽宁大连,在最短的时间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案件破获后,受害群众第一时间给经侦大队送来了一面锦旗,上书“破案神速、秉公执法”,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们把群众捧在手心里,百姓就把我们装在了心里!”于建忠同志手捧锦旗,激动地流下了热泪。
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必须付出超出常人的牺牲,接到案件,办案人员就得像上紧发条的钟表,昼夜不停的运转。
2018年1月,于建忠同志接手一起传销案件,经过初步侦查,他发现,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短短三个月时间,张某某团伙共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发展传销团队22个,发展会员8313人,吸纳资金4073.37万元。
怎样才能啃下这块“硬骨头”?他打破经济案件无规可据、边摸边干的传统现状,认真钻研经侦技战法,协调调度经侦、刑警、网安等各路人马,率领大队民警历时56天,辗转6个省,连续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查封、冻结资金2320万余元,成功打掉了以张某某为首的“军融国际传销”团伙。该案的成功破获,受到了省委书记刘家义,副省长、公安厅长孙立成等各级领导的批示肯定,公安部经侦局、省公安厅专门发来贺电,对该案的成功侦破表示祝贺。
勇于担当,无私奉献诠释为民情怀
经济犯罪,相对于一般刑事案件,损害的多是国家利益。于建忠同志始终坚持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至上,严打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2017年11月,他带队成功侦破李某等人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
行动期间,因该案线索分支多,涉案人员分布区域广,隐蔽性强,给前期侦查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于建忠与办案民警以办公室为家,整宿整宿的熬夜分析案情,一点一点抽丝剥茧,他带领专案民警先后赴广州、北京、济南等地开展调查摸排工作,转战三省五地,行程数万公里,通过海量数据的调配分析研判,全面摸清了该团伙成员身份、组织网络关系及窝点所在地等等。
2017年10月,该案在全国30余个省市发起集群战役,成功抓获团伙成员5人,取得了辉煌战绩,打击成效在全省县级经侦大队名列前茅。
为进一步加大对涉税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于建忠同志认真分析涉税案件的特点规律,在侦查破案中,带领侦查员从“人流、物流、资金流”等三方面入手,拨开重重迷雾,从工作细节入手查破案件。为压缩涉税犯罪空间,他主动与税务部门联系,加强税法、涉税案件的宣传,建立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减少部门间信息传递滞后情况的发生,加大部门间的联系和协调,共同研究防范对策。于建忠同志担任大队长期间,经侦大队先后破获涉税类案件1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名,涉案价值9716万余元,极大地为国家挽回了损失。
一个接一个的案子,使于建忠同志随时处于“备战状态”,他把家安在了警队,却无暇顾及自己的小家。提起家人,他总是满怀愧疚,但他说,“我是警察,这是我的使命。”
廉洁奉公,规范执法永葆公仆本色
每一件经济案件的背后,往往是各方利益的复杂纠葛体。作为经侦大队长,于建忠同志不为私心所扰,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严格自律,坚守底线。他常说:“手握公器,何敢营私?”自担任大队长以来,他就给大队民警定下了铁规:“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
在队伍管理上,他以制管人,建立健全了统一受案、集体议案、错案追究、案件回访、赃款赃物管理、执法质量考核、警务公开、廉洁自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覆盖了经侦民警的每一项执法行为,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违规必究。他常常用一句古训来形容经侦工作的环境,那就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案件办理中,面对诱惑,于建忠同志始终不为所动。为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他始终坚持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心态对待每一起案件、接待每一名报案群众,用公正树立公信。
秉公执法的内在动力,源自于建忠同志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心,源自执法为民的涓涓情怀。他时刻告诫自己,也同样鞭策经侦大队的战友们:“只要怀有初心,那我们的工作就能披荆斩棘,所向披靡。如果你局限于眼前,被利益蒙蔽了双眼,那只会深陷泥泞,难以自拔”。
在于建忠的从警生涯中,无论处在哪个岗位上,他始终做到实实在在做人,认认真真做事,默默无闻奉献着,以桩桩爱民之举诠释了人民警察忠诚奉献的政治本色和亲民爱民的高尚情怀。
他把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朴素情感,化作实际行动,融入到他所挚爱的公安事业上,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体现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