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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阳房管局完善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信用平台建设,但由于跨城市流动频繁,能否切实有效实现行业监管?日前,记者从惠州市住建部门了解到,随着珠三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近期惠州正式实现了与深圳、东莞、广州、佛山中介行业不良人员“黑名单”互通,并实施5个城市联合惩戒。

据了解,去年5月,惠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与深圳、广州、东莞、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联合签署《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备忘录》,达成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合作。五方将互相交换、通报和承认各自建立的“行业不良行为名单”数据,对各地不良信息实现共享,并每季度互相通报信息,针对五地行业不良人员的联合惩戒。

14日,记者该行业协会获悉,五地协会向行业通报了最新一批违规人员信息数据(总第三批),共新增9条违规经纪人员互通信息。其中2人在广州从业、6人在深圳,1人在惠州。违规行为主要为,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私自将客户带至其它房地产中介机构成交;私自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挪用、侵占客户房地产交易资金;私自转卖、泄露房地产中介机构房源或客户资料等。9个违规经纪人员中有8人被处罚2-4年禁止从业,1人被永久禁止。

该通报信息描述,来自惠州的从业人员朱某华的违法行为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欺骗客户钱财,挪用、侵占公司款,严重违反经纪人职业操守。经研究认定后,惠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将该名经纪人员列入黑名单,永久禁止从业。

截至当前,五地协会三次交互通报信息共有176条违规经纪机构/人员信息纳入互认通报名单。广深佛莞惠5个城市市民可至任意城市行业协会咨询获取具体名单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惠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多地联合惩戒,实施不良行为名单互认机制有效打破了区域间的监管限制,也加深了各地市间的行业协作,能够进一步加大对于违法中介机构和人员的打击力度,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有效保障城市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和平稳。

来源:南方日报【记者】张峰【摄影】王昌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