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孩熊某大概不会想到,正值花季的自己,在2018年7月30日晚上出去喝了一个酒,会被别人灌醉带走,并被4个人合伙轮奸,他更想不到这4个人只被判了不到10年的刑法,这4名被告人均向法院提出上诉,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在3月18号表示,他们注意到了网友的呼声,并且将严格公正审理这个案件。
2018年7月30日,唐某叫上自己平时的三名朋友蒋某,杨某和陈某,将在酒吧喝酒的熊某灌醉之后,便将其带到宾馆实施侵犯,并且,蒋某还买了两盒避孕套,强行与正值生理期的熊某发生性关系。
第二天,当熊某清醒时,选择报警,最终警方将四人抓获,经法院审判判处四人,6到10年的有期徒刑,并且这4个人都选择上诉。
我国《刑法》规定,
暴力、胁迫或使用其他手段来强奸妇女的处3-10年有期徒刑,二人以上轮奸、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以及死刑,本案的四人从重处罚,处于6到10年的有期徒刑,小编就非常愤慨,200块能解决的问题,贵一点1000也足够了,非得去毁了别人的人生么?一帮畜生不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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