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由德意日三个国家挑起,给人类带来了空前绝后的灾难。而作为战败国,他们需要为这场战争带来的后果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也就是按照条约对受害国进行赔偿。而本是同盟的德国和日本两个国家,在赔偿这件事情上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现如今的德国,很少再因为二战而受到人们的质疑,但日本,却始终无法摆脱因那段战争历史留下的坏名声。

德国在二战时期的所作所为,与日本对我们中国所犯下的罪行,都曾给人类带来无法磨灭的伤害。战争结束后,日本却以日本本国也需要发展为由,只给受害国非常有限的赔偿,且不断地抵赖罪行,企图篡改历史。而同样身为战败国的德国,则对自身曾犯下的罪过,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建立了相应的战争反省机制;履行条约赔偿巨额赔款,整整偿还了七十余年。那么,德国到底需要赔偿多少赔款,以至于足足偿还了七十余年呢?

实际上,德国在二战战败后,需要赔偿的不仅仅是二战所需承担的赔款,还必须继续偿还一战的赔款。当时一战德国战败,签订《凡尔赛和约》的德国需要赔偿2260亿金马克的赔款。但随着德国经济发展迅速下滑,财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协约国最终把赔款降到1120亿金马克。但这对当时的德国来说也是沉重的负担,希特勒也就是利用这个民不聊生的时机,登上了政治舞台,开始拒绝赔款,进而发动了二战。

然而发动战争导致的结果,不仅没有解决德国的经济问题,反而在给人类造成灾难的同时,还为本国增添了债务。德国二战战败后需要支付的赔款,有要赔偿给苏联的137亿美金、给以色列的30亿金马克,还有在赔偿给被德国纳粹迫害的个人上的182.5亿金马克。再加上一战还未还清的赔款760亿金马克。可见,德国背负的赔款债务真是不少啊。

再反观日本,仅以本国需要发展为由,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仅有限地甚至是拒绝对受害国支付赔款。这种战后毫无反省意识的态度,是很难得到世界的宽恕的。德国在战后需要恢复国力的情况下,也仍坚持支付赔款,且德国也并没有被债务压死,反而一步步发展壮大并得到世界的认可。如此对比可见,做错事能勇于承担责任,可不仅仅是为人处世之道,更适用于国家发展,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