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亮亮和谢小星系夫妻,结婚十余年,因梁亮亮出轨,二人决定离婚,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谢小星向法院提交了有关梁亮亮出轨的证据,包括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梁亮亮因出轨写下的保证书、照片、偷拍的录像。谢小星想知道法院会如何采信上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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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邮件、QQ聊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辅助工具,但是,此类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一般不容易被法院所采信,因为上述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被认为改动过的,如果想要被法院采信,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条,相互之间可以相互印证。

此外,上述证据,还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非经公证的,法院基本上不会采信。“保证书”一般是婚外情当事人所书写,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方,一般出于其真实的意愿,所以该类证据通常会被法院采信,除非对方拿出相反的证据推翻。

现实中,一方当事人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对婚外情进行跟踪,然后进行拍照取证,由于“私家侦探”在我国属于非法,其取证过程本身就是一种侵犯隐私的过程,属于非法取证,因此这种照片很难获得法院的认可。至于视频等证据,如果是在公共场合公开拍摄或者在自己家中偷拍的视频,可以被法院采信。相反,如果是在宾馆、他人家中等地采取破门而入等手段采取的,一般不会被法院所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