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个月的寒流降临

到现在隐隐的春意袭来

廖女士春节新买的皮草大衣

却一次也没穿过

因为这件衣服,不防风,不保暖

没有品牌和水洗标

而且不能退换

如果非要说这件衣服它不是一无是处

那么它带给廖女士的烦恼

倒是实实在在的

今年1月,廖女士在朋友圈里看中一件大衣。

威海一女士在朋友圈4200元抢购一件皮草,收到货后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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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一女士在朋友圈4200元抢购一件皮草,收到货后傻眼了……

这件大衣的两个小视频使廖女士对这件大衣十分心动。

这个微商位于威海,出于信任,廖女士花4200元购买了这件号称“狐狸毛编制皮草”的大衣。但收到快递时,还没拆包,廖女士就觉得不对,箱子非常轻盈,和想象中不太一样。

廖女士:打开之后就是一张网,感觉像个半成品,商标什么都没有,还一直在掉毛,整个就是一个透的,我觉得这种衣服冬天的话怎么穿出门,她这个完全是三无产品,这件衣服质量我都不能确定,厂商厂址,包括质量检测、水洗标什么都没有。

廖女士就和卖家沟通退货,但卖家说,事先约定好了不能退货。

廖女士:她刚开始是说这个不属于质量问题,我跟她说如果是没有商标的三无产品是不允许售卖的,这个怎么能不属于质量问题,后来她又说不退换。

多次沟通后,卖家为环翠区消协出示了一份检测报告,但还没等到工作人员复印存档,又拿了回去。

卖家号称,是因为买家要求拆掉领子上的珠花,所以衣服上没有水洗标。但究竟水洗标是否存在,是什么品牌却始终没有说明。

微信朋友圈只是一种社交平台,并非交易商业平台,所以微信很多交易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虽然网购商品可以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是在微信朋友圈购买的很多商品想退货并没有那么容易,像廖女士就面临着退款无门的现状。

威海一女士在朋友圈4200元抢购一件皮草,收到货后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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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一女士在朋友圈4200元抢购一件皮草,收到货后傻眼了……

环翠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李婕:在朋友圈购买商品,这种行为属于熟人之间的交易模式,目前朋友圈的消费行为是不受新消法保护的,双方可以通过在微信对话,以及对商品价值包括质量以及售后进行约定,那么要保留好证据以及交易的凭证,那么口头约定有时是不可取的,我们必须要经过公证才能够成为司法证据。以本案为例,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其实是属于三无产品的,这里提醒我们广大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第一时间内,要与相关的职能执法部门取得联系,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威海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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