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对网上购物不满意,有权做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所以,买家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完全可以要求退货,根本无需和卖家解释商品存在“缺斤短两、有瑕疵”的问题,即便商品没有问题,经营者也不得拒绝买家的无理由退货退款。
图片来源于网络
消费者对网上购物不满意,有权做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所以,买家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完全可以要求退货,根本无需和卖家解释商品存在“缺斤短两、有瑕疵”的问题,即便商品没有问题,经营者也不得拒绝买家的无理由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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