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检察院依法对杨猛(正处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提起公诉】

近日,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猛(正处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杨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杨猛身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杨猛身为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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