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些现象总是让人感觉到无法解答,比如说骑电动车的,通常看不惯开汽车的,而开汽车的通常又看不惯骑电动车的,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因那就是由于,相应的车主站在自己的角度来看的情况之下,对方都已经威胁到了自己的行车安全,除此之外,由于电动车相对于汽车来说
驾驶人员肯定是属于一些弱势群体,假如说电动车与汽车两者之间不慎发生碰撞,即使是交警到达事故现场以后也可以发现,通常汽车要承担的责任相对来说比较多一些,但是让人感觉到纳闷的一点,就是假如说在等红绿灯的时候被电动车追尾了,而且还不胜导致电动车车主不幸身亡,那么汽车主人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人们对于这一件事情一直充满了争议性,有许多人认为,我说不胜导致电动车车主身亡的情况之下,虽然说相应的机动车在此次的事故当中并没有任何的责任,但是不可否认的一点,毕竟对于电动车车主来说,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出于人道主义的精神也应该给予赔偿,但是有另一部分车主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任何的事情,而且车还被撞坏了,自己不仅仅不应该赔偿,而且相应的电动车车主即使是死亡的情况之下,也应该让其家属给予自己一定的经济补偿
对于此事,交警给出了权威的回答,假如相应的机动车车主,在没有轧线行驶或者是超线停车等情况之下,我对于电动车车主的意外身亡,车主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但是假如说汽车车主有以上等违规行为,从而导致电动车车主意外身亡,那么相应的也应该承担10~20%的责任
首先依据我国的相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机动车无论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能够在机动车道上面行驶,假如说在机动车道上面发生了相应的事故,动车组占了很大的一部分责任,但是假如说汽车车主,看见非机动车违法的情况之下,没有小心谨慎驾驶,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机动车车主也有脱不开的责任。对于此事你有什么样的看法,欢迎留言评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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