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先讲他“挂剑重信”之事。这件事发生在公元前544年。《史记·吴太伯世家第一》载,季札奉吴王之命出使鲁、齐、郑、卫、晋等国,途中经过徐国。徐国国君看中了他的宝剑,但是不好开口要,但季札看出来了,心里明白徐国国君的意思,由于外交场合需要佩剑,且还没完成出使之任务,所以季札当时就没有将这把宝剑献给徐国国君,但是心里已决定要把这把宝剑赠送给他。可惜的是等季札出使完各国,返回到徐国时,徐国国君已去世了。季札便作出一个一直被后人追思的举动,他将这把宝剑挂在徐国国君坟墓旁边的树上。

他身边的人说:“徐国国君已去世,还能给谁呢?”他说:“不然,开始我心里已经答应给他,岂能因为他去世而违背我的心呢?”西汉经学家、文学家刘向的《新序·节士第七》也记载了这件事,不过稍有不同的是,延陵季子完成出使晋国的使命后,当知道徐国国君已死,他将宝剑交给继位的国君,他身边的从者劝他说:“这是吴国的宝物,不能赠给他人。”他说:“我不是用来送人的,此前我来徐国,徐君观赏我的剑,虽没说出来但是神色流露想要的意思,我因为还要到中原大国去出访,就没有献给他,虽然如此,但是我心里已经决定给他。现在徐君去世,我却不给他剑,这是欺骗自己的内心。因为吝惜宝剑而欺骗自己的内心,正直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

于是解下宝剑交给继位的国君,继位的国君说:“先君没有遗命,我不敢接受宝剑。”延陵季子便把宝剑挂在徐国国君墓地旁边的树上就离开了。徐国人称赞他的这种行为,并歌之:“延陵季子兮不忘故,脱千金之剑兮带丘墓。我们知道,讲信用是有境界的。第一层境界是不欺言。因为对他人有所承诺,所以就有个约束力,一般来说还容易做到。第二层境界是不欺行。比如明确规定自己每天有什么行动,虽与他人无关,但别人可能知道,也会有一定的约束力,如果做到了,就是不欺行。第三层境界是不欺心。自己内心已有承诺,但他人不知道,完全没有约束力,在这种情况下,依然不违背自己的内心而履行信义。

你想想,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做到“不欺心”啊!延陵季子“挂剑重信”,就是不欺心,代表了信用的最高境界,可谓“中华诚信第一人”,因此也赢得了后人的追思和赞许,如唐代诗人李白有诗《陈情赠友人》:“延陵有宝剑,价重千黄金。观风历上国,暗许故人深。归来挂坟松,万古知其心懦夫感达节,壮士激青衿。”宋代名士唐肃有诗《季子挂剑歌》:“季子让一国,视之敝屣然。宁当宝一剑,不为徐君悬。徐君虽亡骨未朽,剑挂坟前白杨柳。君知不知不足悲,我心许君终不移。”大家都知道,信用是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必须遵循的价值理念。否则,人和人之间、政府和百姓之间、国家和国家之间便难有秩序可言,也不可能和睦和谐。

《易经·系辞上》讲:“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也就是说,人们所帮助的,是那些讲信用的人。在孔子教弟子的“文、行、忠、信”四项内容中,信居其一。在《论语·为政》中,孔子还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貌,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意思是,一个人不讲信用,是根本不可以的,就好像大车没有、小车没有一样,它靠什么行走呢?可见,信用是人在社会上的立身之本。上面我们讲了延陵季子“挂剑重信”的故事。接着讲延陵季子“三让王位”。《史记·吴太伯世家第一》载,吴王寿梦有四个儿子,长子叫诸樊,次子叫馀祭,三子叫馀昧,四子叫季札就是延陵季子。季札贤能,吴王寿梦非常喜欢他,有意要将国君之位传给他,但是季札不肯。于是立长子诸樊,代理执掌国政。吴王寿梦去世后,长子诸樊服丧期满,要把君位让给季札。

季札推辞说:“曹宣公死后,各国诸侯和曹国之人都认为新立的曹君不义,想要立贤能的子臧为国君,但子臧拒绝了,为了坚守臣民们的忠义并打消国人拥立的念头,子臧离开了曹国,以成全曹君继续在位。君子评论子臧说他‘能遵守节义’。您作为长子本是合理的继位人,谁敢侵犯您呢!当国君,不是我应有之节。我虽无能,也愿效仿子减那样的义举。”吴国人坚持要立季札,他便抛弃了家室去耕作,吴人只好放弃了。公元前548年,吴王诸樊在位十三年去世留下遗命把君位传给其弟馀祭,目的是想按次序以兄传弟,一定要把国位最后传至季札为止,来满足先王寿梦的遗愿。而且兄弟们都赞赏季札之义,都想把国君之位依次渐渐传到季札。季札被封在延陵,因此号为延陵季子。公元前531年,吴王馀祭去世,其弟馀昧继位。公元前527年,吴王馀昧去世,想传位于其弟季札。季札避让而逃离。

这就是延陵季子“三让君位”的故事。首先是父亲吴王寿梦想传位他,他辞让不接受,这是第一让;大哥吴王诸樊想让位给他,他又辞让不接受,这是第二让;三哥吴王馀昧想传位给他,他再次辞让不接受,这是第三让。在中国历史上,像延陵季子这样“让王位”的人并不多,在他之前有三例。第一例是伯夷、叔齐兄弟俩。《史记·夷列传》载,伯夷、叔齐是商朝时孤竹君的两个儿子,伯夷是老大,叔齐是老三,但父亲想要立叔齐为国君,等到父亲死了,叔齐要把君位让给伯夷。伯夷说:“这是父亲的遗命啊!”于是逃走了。叔齐也不肯继承君位逃走了国人只好拥立孤竹君的次子。第二例是吴太伯、仲雍。这两位是周文王的大伯、二伯,是延陵季子的祖先。太伯至吴王寿梦是第十九世,至延陵季子是第二十世。

《史记·吴太伯世家第一》载,吴太伯与其弟仲雍,均为周太王之子,季历之兄。季历十分贤能,又有一个具有圣德的儿子姬昌(即周文王),太王想立季历以便传位给姬昌,因此太伯、仲雍二人就逃往荆蛮,像当地蛮人一样身上刺满花纹、剪断头发,以示不再继位,把继承权让给季历。季历继位,就是王季,姬昌后来也成为文王。太伯逃至荆蛮后,自称“句昊”。荆蛮人认为他很有节义,追随他的有一千余户,尊立他为吴太伯。司马迁作《史记》时,因“嘉伯之让”(《史记·太史公自序》),也就是嘉许吴太伯让国,而作吴太伯世家第一。孔子也高度称赞“泰伯可谓至德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论语·伯》,泰伯即太伯)。第三例是曹国的子臧。子臧即公子喜,是曹宣公的儿子。

西汉经学家、文学家刘向《新序·节士第七》载,曹宣公和其他诸侯征伐秦国,死于军中。曹国派子臧接回宣公的灵柩,公子负刍和太子留守,结果公子负刍杀了太子自立为君。宣公安葬后,子减便逃亡,结果国人都要跟随他。负刍立为国君后,称作曹成公,他看到这种情形很害怕,就承认罪过,并且请求子减回到曹国,于是子臧回国。后来晋国国君与诸侯会盟,逮捕了曹成公,送往都城洛邑,准备推荐子臧给周天子立他为曹国国君。

子臧说:“古书上说,圣人能够做到进退合乎节义,次一等的人能坚守节义,再次一等的人不失基本的节义。当国君,不符合我的节义。我虽然达不到圣人的境界,但怎敢失去节义呢?”于是逃到宋国,国人便请求晋厉公。晋厉公对子臧说:“您回到曹国,我就归还你们的国君。”于是子臧回到曹国,晋侯禀告周天子后就把成公送回了曹国。所以,子臧辞让国君之位,《春秋》称赞他的贤德。延陵季子“三让王位”,正是效仿他们,要换成他人早就当仁不让了。
延陵季子挂剑重信、三让王位的故事,千古传颂。人类几千年的文明表明,信用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和谐共处的美德,礼让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避免争斗的美德。小编觉得,我们要领略延陵季子道德风采,学做一个守信、礼让的人,使我们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感受互信互让的真诚,感受互信互让的和谐,感受互信互让的温暖。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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