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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合化中,各种学说众多,纷繁复杂。诸多学说中,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有的学说合理,却不能尽理;有的学说不合理,却流传甚广。如合而不化,本是指天干相合时由于合化的条件不合适而不能化,但有些人却认为合而不化是指相合的双方旺衰强弱差别不大时,两方因相持而不化。如此之类不合其理的说法甚多,不再一一列举,这里主要介绍一种有代表性的学说,即正化、反化之说,并说说其中的不合理之处。
先看一下古人对正化、反化的规定。正化之说始见于《渊海子平》、《三名通会》等命理古籍。如《三命通会·论十干化气》中说:
“丙寅辛卯、丙辰辛卯、庚申乙酉、庚戌乙酉、己亥甲子,己丑甲子,癸已戊午、癸未戊午、戊子癸丑、戊寅癸丑、己酉甲戌、己亥甲戌、乙已庚辰、乙卯庚辰、壬午丁未、壬申丁未,以上地支相连,是同气也,故为正化。”
这里对正化的规定是,两干合化时天干相邻且座下地支相连即为正化。至于反化之说,古籍中未见,但有偏化之说。如《渊海子平》中说:“有夫从妻化,妻从夫化,正化、偏化,日下自化。”两干合化时座下地支不相连,即为偏化。古人的这种规定仅仅是给一些特殊的命理现象命名,是描述性的,不具原理性。
再看一下现代人中对正化、反化的规定。对于正化之说,现在的有些命理书籍显然没有遵循古人的这种规定,而是借用正化之名,重新规定了正化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反化之说。如现在有些命理书籍认为,类似甲己化土为正化,甲己化木则为反化。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合化的原则是从强而化,如丙辛合化,水强则化水,金强则化金,火强则化火。这样的观点看似有理,然细究之下,却有诸多不合理。下面即简单分析一下这种观点的不合理之处。
首先,这种观点中,认为类似甲己化土这样的合化为正化合理,但认为甲己化木为反化则是不合理的。类似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之类本就是本然之化,是气化规律中的自然现象,是气化中最基础最稳定之化,因此认为甲己化土为正化也算合理。而甲己化木为反化之说,仅仅甲己化木这样的说法就不合理。
甲己之间生成土是甲己合化而成,但是甲己之间生成木却不是甲己合化而成,而是甲己生克而成。合化与生克是不同的,合化关系不是生克关系,合化是一种综合的作用关系,不能用单一作用关系来论,生克关系虽然包含在合化关系之内但不是合化关系。两气之间生克是一种相互转化节止的关系,没有新物之生成,而两气之间合化则是一种合而化生的关系,会形成新物质。甲己之间生成土是一种合化关系,有新物质土生成,因此可以说甲己化土,而甲己之间生成木是一种生克关系,没有新物之生成(注:甲己生克时,己土转化为甲气后,甲气性质和作用未变,因此甲气不是新物质;而甲己合化时,化成的土中多了生气,化成的土与己土相比,性质和作用都变了,因此化成的土为新物质),因此不能称之为甲己化木。既然甲己化木这样的说法都不合理,反化之说不合理之处就显而易见了。
其次,这种观点中,认为合化的原则是从强而化的说法不合理。所谓的从强而化,即类似甲重己轻,甲己之间生成木的情形,持这种观点的人同样把合化关系和生克关系混淆了。类似甲重己轻生成木的情形,其间关系是生克关系而不是合化关系,可以称之为从强,但不能称之为化。其实合化能够顺利进行有两个最基本的因素:一是天干之间的量合适,二是合化所需要的环境以及反应条件基本得到满足。这两个因素如果具备,合化一般能顺利进行。合化的一般原则是相感而合,相应而化;相须以成而有合,相济以生而有化,并不是所谓从强而化。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现在的正化、反化之说,篡改了古人的相关规定的,是在没经过严密逻辑论证和没有科学理论支撑的情况下,提出来的一种主观臆断的说法,这种说法不合化合之理,更不合阴阳之理。对于类似这样不合理的说法,命理书籍还有很多,读者要注意分辨。(注:本文属网易号古典命理原创作品,抄袭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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