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网易法院频道栏目《案理说》第四十二期。

已经到3月下旬,马上迎来清明节。许多地方,人们为了寄托对于逝去亲人朋友的哀思,都会使用“烧纸钱”的方式,而这些冥币大部分图案与人民币非常相似,甚至直接从人民币上照抄下来。我们对于这类“纸钱”已经司空见惯,但是从今年开始,这种“烧纸钱”以及生产售卖“纸钱”行为或都将成为不合法行为。

3月18日,央行发布《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首次提出,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此次还增加了使用人民币图样应单面使用、不使公众误认为人民币等要求。

《办法》所指的图样指代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货币的完整图案或者局部图案,主要体现为:

1、只能单面使用;

2、不损害人民币形象;

3、不使公众误认为人民币;

4、人民币图样中人物头像和国徽的原有比例不变形、失真、破坏或者被替换;

5、深蓝色实心黑体字在图样中部明显位置标注清晰可辨的“图样”字样,字样的长度、宽度分别不低于图样长度、宽度的三分之一。

人民币使用图样规范与惩处

据齐鲁网3月20日报道,记者在走访济南几家祭祀用品店铺中发现其中一家相对较小的店铺,仍然在售卖各种“面值”的人民币样式冥币。这些冥币除了看上去纸张比人民币大、纸质略薄略粗糙以外,样式与人民币基本一致。

另外除了仿真币冥币,“人民币”蛋糕更是受到了许多年轻人的追捧,虽然蛋糕上的人民币是用糯米做的,可食用。而像人民币钱包、人民币宣传单等物品也十分常见。在电商平台上,人民币钱包、人民币手机壳等商品售卖相对存在比较隐秘。但是笔者在这里提醒大家,根据办法规定,这种情况一经发现,将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给予警告,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并没收违法所得。

而在此前对于此种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我国也有相关法律和条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另外,《人民币管理条例》也明确指出,制作、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都是违法行为。

像记者所观察的诸如此类市场上售卖的使用不合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生活和祭祀用品的行径,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执法处罚,因为只有他们有权利进行执法。而假使在第一时间内发现这种违法行为的是市场监管部门,他们是无权开罚单的。

而对于使用此类的人民币图样的祭祀和生活用品,笔者呼吁相关部门对于监管此类违规行径,最关键的不是重复出台相关规定,而是需要强化监管。例如,授权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并查处此类违规行径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执法和处罚。同时,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执法机制。

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需注意,可能涉及犯罪

《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对于人民币图样做出了详细规定: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故意损毁人民币行为都属于犯法行为。而有些不良团伙甚至故意损毁人民币,并制造人民币图样,利用剪刀胶水加上损毁真实人民币,制作出以假乱真的假币。

在2018年8月,奉化警方就听闻了一条线索-有一个大量使用假币的江西团伙,落脚在奉化。经过了2个多月的查证,警方终于确认这个“家族企业”团伙共有10余人,暂住在方桥。

该团伙首先通过非法途径购买来大量百元纯假币,每张成本在15元左右,然后使用其中一部分纯假币去市面上骗回大量10元、20元的零钱并存入银行。随后,他们在ATM机上取出百元整钞,而且他们只选用05年版本的人民币。利用剪刀、尺、刀片、砂纸、胶水,将面值100元的真币和100元的假币按照一定的比例剪裁,经过打磨后,制造成2张100元的变造币。而这种变造币肉眼难以识别,比较低端的验钞机也难以分辨。

2018年年底,警方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对该团伙实施了收网。首先被发现的是头目的妻子,在她身上搜出大约2万元左右的假钞,其他嫌疑人出搜索出3万余元假币。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变造货币罪指代: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改变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

而这个团伙采用了以上方法对人民币的数量进行了增加,且数额在5万元以上。根据我国《刑法》方面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只要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即可追诉。而这个团伙被警方所掌握的证据数额在5万元以上,因此作为团伙核心人员的福哥和华哥,预计将会被判刑在6-10年内,并处罚金五万以上,二十万以下;其他犯罪嫌疑人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两万以上罚金。

在这里补充一点,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两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相信许多朋友们也曾经接受到过假币,那么如何处理这些假币呢?

相信很多朋友们会选择会花出去,但是把收到的假币再花出去,不仅违背道德,还涉嫌违法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规定: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的,数额超过四千元以上即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当然,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收到的假币呢?如果是当场发现的,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有些商铺标明“发现假币,立即没收”的标语,但是记住商家是没有权利没收假币的。如果时隔很久才发现手头的钱是假币,那么可以选择自行销毁或者交由银行处理。所以,一旦发现手头钱是假币,即不要放家里不管,也不要想着再花出去助纣为虐。

作者:马怡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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