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
3月18日19时59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值班室接报警称:442医院门口对面,一辆电动车撞到行人,一人受伤。
警情就是命令,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黄先碑、薛志屏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置。现场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躺在路上,头部流血,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已趁着夜色驾车逃逸。 “120”急救车到现场查看后立即将伤者送医救治。
鉴于该事故涉及交通肇事逃逸,性质恶劣,伤者伤情严重,大队大队长陈新华下令立即启动逃逸案件侦破预案,事故处理中队集中警力全力侦破此案。
当即,事故处理中队集结民警,兵分多路展开侦查。通过多方面线索汇总,终于,一辆二轮女式摩托车及其车主进入了民警视线,陈某民有重大嫌疑。民警立即走访陈某民家,但并未发现陈某民及嫌疑车辆。
一时间,案件侦破陷入僵局。难道线索就这样中断了?民警们没有气馁,他们认真梳理疑点,仔细推敲,调整侦查方向,扩大侦查范围。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民警在城区某医院住院病区发现一名肩部受伤的可疑男子。经核对,该男子是陈某民。
陈某民惊魂未定。事故发生又逃逸,见到民警突然出现在他面前,陈某民更是惊慌失措,将交通肇事及逃逸过程全盘供出。
细心民警还发现,陈某民有喝酒嫌疑,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车辆。
根据陈某民的供述,民警在南际某巷子内找到被他藏匿的肇事两轮女式摩托车。
至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内,告破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目前,现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酒后驾车造成的危险事故频频发生
一顿酒,造成多少悲剧?
心存侥幸
不顾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知法犯法
将受到法律严惩!
相关法律法规
201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正式实施。酒后驾驶分两种:
酒驾属于违法行为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驾);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1千元-2千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5千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驾属于犯罪行为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蕉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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