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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成为“白条”

近年来

我市两级人民法院积极攻坚

主动依法破解执行难题

3月19日,在犍为县,在法院执行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安民警、社区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犍为法院依法对一住房进行了强制腾退。拒不配合、阻挠执行的被执行人亲属,也因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受到了拘留十五日的惩罚。

事情起因于一个物权纠纷。

2018年,周某向犍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蔡某某腾空退还租期届满的房屋。经过严谨的庭审,犍为法院判决蔡某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将其租赁到期的住房腾退交付周某。可蔡某某一直未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于是,周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与蔡某某及家人沟通、反复劝解,但被执行人蔡某某仍然拒不配合。

3月19日下午,犍为法院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和公安民警、公证人员、乡镇社区相关人员、医疗急救人员的配合下,对蔡某某占用申请执行人周某的住房进行了强制腾退。

没想到,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蔡某某之女徐某某突然采取过激行为,试图阻挠执行。她的过激行为,不仅会对正常合法的执法行为造成阻碍,还有可能给自身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在场法警第一时间制止了她的行为,并对其进行了劝导教育。

最终,犍为法院执行人员在当日将涉案房屋腾退完毕,并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徐某某也因其阻挠执行的行为被处以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法官提醒

遵纪守法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案件被执行人及家属,理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采取过激的行为试图阻挠,不仅不会阻碍案件的正常执行,还要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付出代价。

来源 三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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