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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每个人的微信好友里,都有保险代理人的存在,朋友圈里也总少不了类似的保险营销广告。

类似的通过微信发布的误导宣传广告信息还真不少,部分保险营销员常常断章取义、甚至编造不实信息,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此前,部分保险营销员就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大学入学要求考生有保障型保险交费记录”、“保险慢慢走向强制型”等不实信息,以及借用“返还型健康险”表述混淆健康保险的特点和作用,并以此为产品“停售”造势,实为虚假宣传,借机促进产品销售。

如今,这些都被监管部门设置了禁区,已有保险机构和保险代理人因为上述原因被罚。换言之,即便微信是个人分享平台,但一旦涉及到售卖保险,就不能“我的地盘我做主”了。

3月18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信保诚保定中支存在在微信群编发内容不实的保险营销宣传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李某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冀银保监局依法对中信保诚保定中支及李某处以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就意味着,朋友圈发营销广告,不再是你想怎么发就怎么发。

监管早已“亮剑”微信虚假宣传

在朋友圈宣传保险而“翻车”的保险公司不止中信保诚一家。

事实上,由于微信发布主体多、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容易为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埋下隐患。业内也切实存在一些素养不到位的代理人,一旦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夸大其辞,甚至进行误导宣传,极易产生理赔、退保相关纠纷,加重市民对保险的不信任感。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下半年至今,已有7家险企、共计20多位保险代理人员因朋友圈违规宣传而受到公开处罚。

案例摘要

  • 2018年7月2日,云南银保监局针对通过微信散布虚假事实等扰乱保险正常经营秩序行为,对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云南分公司两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作出警告,并各处罚款1000元。

  • 2018年9月,山东与黑龙江地方监管部门也剑指“微信宣传”。

    民生人寿枣庄中心支公司部分保险代理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不合规内容,存在欺骗投保人行为;山东保监局对涉事三位代理人分别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市场营销部培训主管邱某警告并罚款5000元。

    黑龙江银保监局分别对省内5家中国人保寿险支公司、共计8位涉事保险代理人存在通过微信群、朋友圈传播误导性内容,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予以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进入2019年,监管机构在加强风险提示的同时,也加大了对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处罚力度

仅今年1月份,就有3家寿险公司因朋友圈销售误导再度被罚。

案例摘要

  • 1月28日,四川银保监局公布的处罚函显示,人民人寿资阳中支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吕某、鲁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含误导内容的自媒体文章,涉嫌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因此,四川银保监局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罚3万元。

  • 同日,山西银保监局也公布了两份处罚决定。

    一份处罚函显示,幸福人寿山西分公司银保客户经理段某通过两个微信群向银行工作人员、朋友、客户等人发布保险产品收益的信息。因此,山西银保监局对幸福人寿山西分公司罚款6万元,段俊罚款1万元。

    另一份处罚函显示,工银安盛山西分公司银保部制作并使用了含有夸大产品收益、利用停售进行虚假宣传内容的课件,使用对象为参加沙龙讲座的特定人群;时任该公司银保部副经理游某利用微信朋友圈向不特定人群发送夸大保险产品功能的信息。工银安盛山西分公司被罚款6万元,游某被罚款1万元。

朋友圈营销套路知多少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2647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其中,个人保险代理人871万人。而通过朋友圈进行保险营销,已成为诸多保险代理人颇有共识的事情,包括保险公司品牌展示、保险产品介绍、保险知识普及等。

事实上,由于微信发布主体多、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容易为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埋下隐患。一旦保险销售夸大其辞,甚至进行误导宣传,极易产生理赔、退保相关纠纷,加重市民对保险的不信任感。

早前1月8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并曝光三大类误导风险:

一是饥饿营销类: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如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

二是夸大收益类: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如发布“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等。

三是曲解条款类:故意曲解政策或产品条款,如宣称“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

一大型人寿险企从业人员于女士对记者表示,

“公司对于在朋友圈进行保险宣传的事一直都有规定,像节日促销等内容更是禁区。”

但在现实的签单压力之下,有不少保险公司或者负责人则采取了默许态度。像不少罚单里的业务人员被罚是因为“诱导代理人欺骗投保人”。

另外,有时候一些代理人也未必知道自己的认知与宣传是错误的。比如,不少代理人以公司拥有大病保险资格宣称“国家认定资质”,混淆了基本概念。

需要注意的是,这并非银保监会首次针对类似风险向消费者“敲警钟”。

2018年暑期,银保监会就发布过关于防范部分营销人员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发布虚假营销信息的风险提示。

同一时期,银保监会还曾印发《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控的态度。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的现状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其一,代理人队伍人员杂、素质参差不齐;

其二,业绩压力不小;

其三,普通消费者专业知识欠缺、信息不对称等;

此外,自媒体发展等原因,在朋友圈、微博等各社交平台进行营销的势头越来越烈。

保险销售误导,过去有,现在有,未来的一段时间肯定还会像牛皮癣一样顽固存在,只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传播的介质变了,销售误导的途径也改变了。

唯一的变化是,线下时代,保险销售误导的“效率”相对较低,通过拜访,一个人一次只能影响一个或者几个人;通过产说会,也许能一次性影响几十个或者几百个人;但现在通过互联网,通过自媒体,只要内容有足够的煽动力,其就可以一次性影响成千上万的人,一不小心没准儿还能得个10w+,一旦涉及销售误导,就很有可能会招致更大范围的对保险业的不满,个中风险自然不容小觑。

互联网归根结底只是一种工具,它不能无中生有,只是会将原本就有的乱象给呈现出来,给进一步地放大而已。

这也就意味着,整治保险自媒体乱象只是在“治标”,要想治本,还须从行业整体出发进行规范,强化保险主体的责任意识,加大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营造健康良性的保险营销文化。而这注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END

来源:综合整理自

《国际金融报》/保险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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