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少年时"凛然如成人"。

好多当时的大臣、名士,都很赏识司马光。

尚书张存主动提出将女儿许配给司马光。

担任过副宰相的庞籍在司马池死后,把司马光当成自己儿子一样培养、教育。

庞籍升任枢密使,举荐司马光任馆阁校勘,但没有得到皇帝的许可。

皇佑三年(1051年),司马光三十三岁,由宰相庞籍推荐任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他在任职期间对《古文孝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撰写了《古文孝经指解》一文。

皇佑五年(1053年),司马光任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专任史官。从此,司马光开始了对历史的研究。

正在司马光潜心研究历史时,庞籍被罢宰相职,降为户部侍郎,出任郓州(今山东郓城境内)知州。庞籍举荐司马光为郓州典学。

至和二年(1055年),因庞籍出知并州,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司马光改任并州通判。

司马光随庞籍在河东路任职期间,宋朝和西夏处于休战时期,但他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间听取当地人意见。并州乡贡进士刘邕对边事很有研究,写成《边议》10卷,议论很有见地,司马光便予以推荐。

司马光认为绝市和修建堡垒的办法有利于保护边界地区安宁,于是一面禁绝边民和西夏互市,一面决定修堡。

正在这时,带兵将军郭恩,乘酒出击西夏,结果大败而归,自己不得已而自杀。

朝廷御史审理此案,庞籍一人承担了责任,事后庞籍被解除了节度使之职,贬谪知青州事.

司马光向皇帝连奏三状奏明庞籍是听了他的意见才决定修堡的,说明庞籍完全是出于"欲为国家保固疆圉"的本心,"发于忠赤,不顾身谋",因为"过听臣言,以至于此",应当"独臣罪,以至典刑"。

庞籍得知司马光要为自己辩解时,就又上奏章,引咎自归,请求免除司马光之罪,使司马光没有受到任何责罚。

庞籍和司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爱护,难能可贵,不是团团伙伙。

君子之党,欧阳修的朋党论赞颂他们,精诚团结,一心为公。

庞籍死后,司马光不忘庞籍对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