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有媒体报道了河北省武安市午汲镇一名49岁的乡村医生李某因一起医疗纠纷要赔付几千元而自杀的事件。只是几千元的赔款就要了村医的一条命,而这还不是孤例。
2016年,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车桥镇村医贺新明给患者输液出事,送至乡镇卫生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索要150万赔偿。贺医生因无法承受这一压力,第二天口服两瓶安眠药自杀身亡。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似乎就没有一套针对基层医疗纠纷防御处理机制作保障。事实是这样吗?
2007年6月,原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保监会等多个职能机构共同发布了《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医疗机构转变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充分利用保险等经济手段,化解医患矛盾,处理医疗纠纷。同时,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2017年,一则面向基层的医责险出台了。中国人保(PICC)与广东省家庭医生协会共同推出了面向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险。无论是小医院还是个人诊所,出现医疗事故,医疗责任、法律费用、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都有保险埋单。每年2500元/间、500元/人的保费,小诊所也能轻松负担。但据PICC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张秋慧的说法是,这个险种推广得不太好。
为何不好?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认为,是由于医责险的险种设计不合理且理赔麻烦赔偿低所致。鼻悠悠诊所负责人认为,医责险性价比低且不能解决医闹。而张秋慧则认为,症结还是在于群众接受度不高。
现实中的医责险
医生
险种设计不合理赔付麻烦赔偿低
险企
买保险并不是成本与利益的较量
记者:医疗本身就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可以说,无时不在,无时不有,难以防范。为了降低医疗风险,减少医疗风险给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带来难以承受的负担,国家一直主张建立医疗责任险。2018年10月1日实施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也将此写进条例,其中第七条规定, 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基层医生似乎不太认同医疗责任保险,也不愿意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这是为何?
徐毓才:我认为基层医生不愿意购买医责险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我国目前尚没有全国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险种版本。之所以没有,一个主要原因是保险企业对医疗风险缺乏足够的经验,也缺乏大数据,无法准确评估医疗风险的大小,因此对医疗责任保险怎么保,怎么赔,吃不准。从目前已经开展的医疗责任险来看,大多以构成“医疗事故”为赔偿先决条件,而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际上大部分医疗纠纷医患双方都不愿意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没有鉴定又不能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因此,给进一步理赔造成困难。
第二、赔付麻烦。为破解这种实践中的困局,保险企业又变通提出经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责任进行认定可以视同医疗鉴定,但需要“折扣”计算,另外也将医患双方协商的结果纳入赔偿范围,但只赔偿一半。而且几乎所有保险理赔都一样,投保时业务员非常热心,理赔时千方百计拖延,能不赔就不赔,能少赔就少陪。医疗责任险也一样,赔付非常麻烦。
第三、赔偿低。这是导致基层医生不愿意参加医责险的比较重要的原因。有的一起医疗纠纷最终赔偿只有4~5万,高一些的也只有10~20万,而实际上因为一起死亡纠纷,就可能赔偿五六十万甚至上百万。如果要求赔偿限额提高到实际水平,往往保费又非常高,不管怎么算,都不划算。这个与保险公司说的由于不是强制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医责险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不高实际上关系不大。即使有影响,也不是主要的。
张秋慧: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可以承保医责险。医责险业务涉及医疗、法律、保险等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承保医责险的保险公司必须权威,必须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认可。虽然医责险在我国已经走过十来年,但仍属于新险种。如何合理计算赔付率和设计保险条款确实很考究。所以,国内能够做医责险的保险公司并不多。
而在我国,绝大部分的医责险绑定地是医院而非个人。所以,就算具有保险意识的医生想买医责险也无法购买,这是造成医责险购买率低的一个原因。虽然,随着医生多点执业的开展,一些针对某项手术而设计的具有个性化的医责险开始满足市场。但实际的购买率与知晓率并不高。比如,我们与广东省家庭医生协会2017年联合推出的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设计的医责险,在推广一年后的实际购买率不到10%。
我认为,造成低购买率最为关键的原因,还是群众的接受度低。因为医责险不是强制险,不购买并不会带来任何惩罚。在没有强制性且不情不愿的情况下,医院都会算笔帐:只给高风险的医生投保,低风险的部门就不投保了。于是,要么不全额购买,要么压价在第三方机构购买,甚至不购买。
以前推广医责险更难,因为医院一旦理赔后会影响评审,现在取消这条规定后情况有所好转。但买医责险并不是成本与利益的较量。一旦医疗机构不全额购买医责险,它所对应的服务条款势必就会减少,赔偿自然不到位。而且,所有保单的理赔都是由保险公司来操作,通过第三方机构购买的保险最终还是要转回保险公司。一旦周转过程出现问题,也会让人觉得是保险公司推诿导致理赔麻烦。以上,营造出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不专业的印象。
医生
经济负担增加却解决不了医闹更影响口碑
险企
医责险的意义在于提高执业者的赔偿能力
记者:
购买医责险的意义不大,这是与多位诊所经营者沟通得到的答复。究其原因,除了保费贵、赔偿少、赔付到账时间长和保险服务不到位之外,医疗纠纷不能由院内转移到院外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从医院的角度来看,保险虽然买了,但医闹还是如期而至。医院该赔的钱依旧要赔,经济负担并没有因此减轻反而还多了一笔支出;同时,保险公司没有介入医疗纠纷调解当中,医院的麻烦一点儿也没减少,反而增加了和保险公司沟通的时间成本。基于此,为何还要买医责险?
鼻悠悠诊所负责人:确实是这样?首先,太贵。工厂员工的意外险才150元/人/年,医责险则要500元/人/年;其次,医责险管不了医闹,更管不了口碑。所以,购买医责险只当聊以慰藉。
张秋慧:关于医闹,国外实行的政策是强制购买医责险作为从业资格必备条件。一旦出现纠纷,保险公司只需要对保单内项目进行合理理赔,医闹则交由司法部门负责。因此,健全的制度,才是避免发生医闹的保证。医责险的意义在于提高医疗机构和医生个人承担责任赔偿能力,保障被保人以及患者的权益。让执业者不会因为出现纠纷就一贫如洗甚至自杀。但要强调一点,医责险赔付的是实际的财产损失,而精神损失等情感的损失不在医责险的赔偿范围。这就需要法律和其他部门的支持了,很多医疗纠纷的发生,都是因为赔偿金额与理想中相差太大所引起的。
关于保费太贵,这其实是个大概率问题,医疗本身是个高风险的行业,医生与工人的执业风险程度本就不在一个维度上,医责险的赔付支出肯定是较高的。如果没人投保,投保价格势必就会高。但如果全员全额投保,基数变大,价格自然就会降下来。比如:今年是500元/人/年,如果投保人数多了,明年可能就只要300元/人/年,普及下去很有可能只要100元/人/年。
理想中的医责险
医生
医责险是我们的后盾
险企
接受保险并合理理赔
徐毓才:
理想中的医责险应该是,当患者对医疗服务,包括过程和结果有不同认识和看法,医院解释患方不接受时,保险公司第一时间介入,引导患方依法维权。如果医院或投保的医务人员有责任,保险公司应该承担医院或医生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让医疗纠纷依法有序文明解决,永远不会出现医闹或在医疗机构中生事的现象,不使医务人员遭受人身攻击。如果发生医闹,有关部门能够第一时间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
张秋慧:希望未来医责险能像交强险一样成为强制险。作为保险公司,除了保单所规定项目外还能开发出更多的延伸服务。比如:与医院组成外援联体,帮助医院筛选病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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