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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整顿和规范我县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主体诚信、监管有力、行为规范、交易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现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公告如下:

北京滕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丽景花园项目1、2、3、4、5、6、7、8、9、10、11、12、13号楼,16、17、18、19、20、21、22、23、24、25、26号楼及商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保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北城枫景项目1、7、8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唐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福祥花园项目2、3、6、7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央公馆项目1、2、3、4、5、6、7、8、9、10、11、12、13、14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唐县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亿鑫唐朝项目1、2、3、4、5、6号楼、综合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唐县天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理想家园项目1、2、3、4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唐县天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唐尧国际建材城项目1号、2A号楼,3、7、8、9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唐盛佳苑项目1、2、3、4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唐县荣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盛世豪庭项目1、2、3、5、6、7、8、9、10、11、12、13a、13b、商业a、商业b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启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启明综合楼项目商业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保定晖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御景西城项目1-13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保定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天润世家二期项目9A、9B、商业C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沃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风景天成小区一期项目1、2、3、4、5、6、7号楼及沃隆时代广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正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国际项目1-16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尧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天鹅湖项目1、2、3、6、9、4、5、10、11、12号楼,A区1、2、6、7、9号楼,B区7、8、13、6A、8A及商业楼,C区1、2、3、4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北京鸿祥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广安佳苑项目1、2、3、4、5、6、7、8、9、10、11、12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方舟佳苑项目1、2、3、4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定州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锦海花园项目2、4、7、8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保定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科华锦悦城1、2、3、4、5、6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唐县唐仁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东方家园9、10、11、12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望都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山新城13、14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唐县唐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泰四季城1、3、4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天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戈综合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欣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雅致丽园1、2、3号楼及3号底商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天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戈时代广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启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启明教师苑1、2号楼项目商业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创源澜湾项目1、2、3、4、5、6、7、8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敏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御墅蓝湾项目2、3、4、5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河北鹏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上东九号项目1、2、3、4、6、7、9、10、11、12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市政府保政发[2016]38号文件《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县政府[2018]185号文件《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房地产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相关阶段执法规定:

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违法销售商品房的项目,属非法集资、合同诈骗,涉嫌刑事犯罪,由县公安局依法立案查处。

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方收取或变相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进行销售的,属违法预售行为,由县住建局依法查处。

出现以上情况,购房者可根据案件性质属于非法集资的到公安机关报案,属于违法预售的到我局反映,并配合调查取证,以便及时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唐县住建局提示广大市民:

购买商品房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认真查验所售商品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主动规避因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风险。如果不顾政府管理部门公告规劝和警示购买了“五证不全”商品房,则后续出现问题和纠纷应当遵照市场规则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

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