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城”被“商东”霸占

历经21天的开庭审理,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民权法院”)数罪并罚于2019年2月28日判处陈宗领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宗领系商丘中信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公司”)、商丘正兴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服民权法院的一审判决,已经上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商丘中院”)。

民权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做出后,包括陈宗领在内的51名被告人中,除部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0余位被告人未上诉外,其余30名原审被告人全部上诉至商丘中院。

陈宗领所实际经营的中信公司、正兴公司是商丘市最大混凝土搅拌企业,旗下有七家混凝土搅拌站,分布在商丘市区县等地,实际资产近五亿元左右,每年缴纳税金在2000万至3000万之间,但是,在2018年3月5日公司部分管理人员被拘留以后,公司全部财产以及陈宗领家庭的全部个人财产均被办案机关先行没收了。

由于陈宗领等30余名被告人已经在法定期限内向商丘中院提起上诉,那么民权法院的一审判决就还不是有效判决,关于陈宗领等被告人的犯罪财产认定问题,尚要等待商丘中院的终审判决。

一审判决中被处没收的公司全部财产,实际在民权警方立案之后就被查封半年有余。2018年9月,全部财物及债权市值5亿元,员工800余人的七家混凝土搅拌站,经民权警方“评估”、“收债”之后,已经交由混凝土搅拌站所在区县政府经营,并由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以月租金8万元的低价租赁给他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的公开资料载明,中信公司、正兴公司工商档案中有关“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信息尚未变更,这也印证了民权法院“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不属于生效判决。

据知情人介绍,从形式上看,这七家混凝土搅拌站是通过“招投标”方式“租赁”出去,但实际情况是,没有“特殊背景”的企业主或者个人,根本不可能“中标”。

磅礴社(微信ID:paboor)实地踏看发现,之前的泰诚搅拌站已经树起了“商东砼业”几个大字,大门口的招牌也换成了“商丘商东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东公司”)。公开的资料显示,商东公司是一家“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唯一的股东为“商丘华商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物流公司”),而华商物流公司的股东为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占99.8%的股份)和豫东综合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占1.11%的股份)。

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商东公司,还是华商物流公司,都是有政府背景的地方国有企业,在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是否“没收公司及个人全部财产”还没有结论的情况下,陈宗领实际控制的中信公司、正兴公司就已被出租或充公,这是典型的先霸占企业再治罪的做法。

商丘商砼业这种掠夺行为,与中央的政策是背道而驰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不作为现象也极为罕见,这将严重破坏司法的公信力。正如有专家指出:由于地方公权力仇富灭富、打黑扩大化、财富权力化转移、经济行为政治化等因素,使得民营企业面临着极高的司法风险。一些案件中的企业家纷纷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罗织罪名,旗下财产被公安机关、地方政府以各种借口剥夺、非法没收,财富资源以司法权干预的方式被重新分配。而当前一些“司法抱团腐败”,使法院丧失了中立和客观,无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很多案件以表面上的“依法”,实现了实质上的非法剥夺。

商丘以“先掠夺后治罪”的方式,对商砼行业进行“洗牌”,肯定不是“民权”能完成的,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大佬”或将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