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区人口的发展,居民小区日益增多,随之暴露的物业管理问题也逐步翻新。目前在许多老旧小区,存在物业公司交接业主不明,不与业主签订服务合同或超期限再签合同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市房产管理局回复,按照2018年出台的新规,小区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必须公开招投标。
现象:物业更替乱象多
日前,园艺小区的物业公司遭业主投诉,原因之一是至今没有与业主签订服务合同。据了解,园艺小区2018年7月新更换了物业公司,时间超过半年。物业公司经理就此问题回应,目前正在拟订合同,拟订好后即公开,与业主协商后签订正式合同。
华宝花园是一个建成15余年的老小区。以前服务小区的物业公司是九江利民物业公司,两年前更换了一家新物业公司。在业主群里,有业主表示,物业公司没有征求业主们的意见就进驻了小区,服务至今都没见到合同影子。而且很长一段时间里,小区物业公司的招牌都没有更换,依旧是利民物业,以至很多业主不明白发生了何事,往往在缴纳物业费时才知道换了物业公司。
在青竹苑小区,更换物业公司时也遇到类似问题。据一些业主介绍,当初更换物业公司时,很多人根本不知情,物业公司进驻后过了一段时间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据调查,在城区的许多老旧小区,物业公司更替时都曾出现过这个问题,即物业公司之间进行交接,作为小区的主体——业主往往不知情,只是事后缴费才恍然大悟,而且物业服务合同也存在超期限签署的问题。不少业主在接受采访时说,本来业主是小区的主人,但管家更换时却从不尊重主人的意见,不知是有意隐瞒还是刻意如此,这样做是对业主权益的不尊重。
“事后补票”业主不满
在调查中,很多业主也客观地表示,其实更换后的物业公司相比之前的服务确实有改善。园艺小区的业主吴先生说,尽管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签订合同,可是半年多来,小区的变化还是很明显,干净整洁了许多。但他也同时表示,不与业主签订合同是侵害业主的权益,虽然现在在拟订合同,但“事后补票”不是好办法,为何事前就不能尊重业主,先签合同。
华宝花园的一些业主对此问题也是一肚子意见。业主李女士说,两年里自己一直按时缴纳物业费,但合同却一直没有,自家的物业合同还是买房时签订的,后面更换了几家物业公司都没有与她签订合同。但浔阳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的物业公司到房管局做过交接手续。
原因:业委会缺失
目前,老旧小区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没有业主委员会。这是导致业主无法有效行使权利的重要原因,当物业公司进行更替时,由于没有业主委员会与之进行协商,导致业主们往往事后才知道物业公司更替了。
园艺小区、华宝花园和青竹苑这几个小区目前均没有业主委员会。业主们也深深体会到因为业主委员会缺失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不少侵害。园艺小区的吴先生说,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就没有办法就交替、合同拟订签署进行协商,业主们也没有统一发声的渠道,导致众说纷纭,意见不一,最后只能由物业公司操作。而服务园艺小区的物业公司经理也表示,希望小区能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样物业管理服务就能规范,他们也能与之协商解决当下的许多难题。
因此,园艺小区、华宝花园等小区的业主开始着手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目的也是统一大家意见,共同维护权益。
房管部门:公开招投标,严禁私自转让
对于小区出现的这些问题,浔阳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物业公司之间私下转让交接物业服务项目,肯定是违法的。按照规定,物业公司转让交接项目,必须由房管部门核查交接手续。同时,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必须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协商,并就服务合同相商、拟订内容,并公示,接受业主们的审核,最后再确定签署合同。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则由街道、社区与物业公司协商合同内容,并公示,合同应当在3到6个月之内签订。
此外,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科工作人员则表示,2018年已经出台新的监管规定,小区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物业公司聘请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面积不达标的小区,则由街道和社区介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公开聘请物业公司。(记者 张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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