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掌握涉黄线索,打击行动却总无功而返,怎么回事?原来,是一公安协警利用职务之便通风报信。近日,永嘉法院审结该起案件,协警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永嘉人郑某在永嘉县公安局东瓯派出所任便衣队协警,日常的工作包括协助民警进行案件的线索搜集、监控研判、打击与抓捕违法犯罪人员等工作,也包括涉黄案件。

2017年4月,郑某舅舅介绍经营卖淫店的老板刘某与郑某义(均已判刑)给郑某认识,称其为远方亲戚,请求在抓捕行动中予以照顾。起初,耳边鸣有警钟的郑某拒绝了刘某提供的红包。但随着刘某、郑某义多次通过朋友约郑某吃饭、娱乐场所唱歌消费,一来二往,双方开始熟络。

“一次我们所长要求便衣队晚上留下来加班,去抓捕那家卖淫店,我打电话告诉他们今晚有行动,让他们关门停止营业,于是当天抓捕行动就失败了。”庭审中,郑某承认,2017年4月至5月期间,自己开始多次向在永嘉县瓯北街道张堡工业街组织卖淫活动的刘某、郑某义透露查处计划,帮助他们逃避处罚,并接受宴请。郑某供述,“刘某两人还给我提供其他几家卖淫店线索让查处,从而转移注意力,我同他们表示这样没用,但是我有几次联系他们告知最近清查很严,不要开门。”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2017年5月,刘某、郑某义二人组织卖淫的场所还是被公安机关其他便衣队查处。2018年2月,刘某、郑某义分别因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永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二年。随着刘某二人的落网,2018年10月,郑磊主动向永嘉县监察委员会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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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