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的是,朱常洵确实被煮食惨死。
史料来源毕竟广泛,无论正史还是野史,差别只在于细节丰富度不同。
↑福王朱常洵可比这画像胖多了
先说正史:
《明史·卷三百九·列传第一百九十七》:十四年正月攻河南,有营卒勾贼,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
也就是说,在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陷了河南洛阳,杀掉了朱常洵和前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福王朱常洵宫邸内的一百余人妃嫔及仆人要么自杀,要么被处死。这就是乱世,跟着福王未必享福,但却一起奔赴了黄泉。
当然,最惨的是朱常洵,李自成把他杀死后,命人割其肉,与皇家园林里的梅花鹿一同烹食,并和下属将官一起分食,美其名曰“福禄宴”,又称“福禄酒饭”。
再看一些杂史记载,《明季北略·卷十七》详细描写了朱常洵守城及城破后的情况,当时李自成大军进围洛阳,福王朱常洵富有天下,耗巨资招募死士力战死守,杀伤闯军众多。然而总兵王绍禹麾下有几百兵士当了内应,杀死守城门的兵将后大开城门,结果闯军涌入,城破。
朱常洵挺着300多斤的体重,和自己的儿子从城墙另一侧爬下逃走。李自成屠城并焚烧福王府,福王府积攒的巨大财富成为李自成以后几年军费的主要来源。
李自成派兵找到了朱常洵和吕维祺藏身之处,吕维祺告诉朱常洵:“请你自重身份,不要受辱”,暗示朱常洵自杀殉国,然而朱常洵怕死,卑躬屈膝向李自成投降,李自成大骂朱常洵犯下的各种罪过,命手下人处死朱常洵,刽子手拍了拍朱常洵的一身肥肉,笑着说:“真是一块好肉啊!”
死后闯军给朱常洵称了体重——重达360斤,然后把朱常洵肢解切割成块,和皇家园林里的梅花鹿一起,炖了一大锅“福禄宴”。
其他史料记载相差不大。
↑ 万历皇帝宠坏了他最爱的儿子,慈父多败儿的典型代表
值得一说的是朱常洵这个人。
朱常洵是明神宗万历皇帝的三儿子,其母是万历皇帝宠爱的郑贵妃,万历皇帝本打算立福王朱常洵为太子,但遭到大臣们的强烈反对,最终不得不立皇长子朱常洛(即后来的明光宗)为太子,但作为怨念和报复,万历皇帝几十年时间里拒绝上朝,哎,就为了这个360斤的胖儿子,闹的这么惊天动地。
朱常洵的儿子朱由崧在崇祯皇帝自杀之后,在南京即位,改元弘光,建立了南明政权,然而在位仅仅一年,就被清军俘获,送往北京处死。
万历皇帝宠朱常洵,常常大手笔赏赐,再加上朱常洵自己横征暴敛,搜刮民膏,几十年来积攒财富无数,民间对此非常有怨言,称是先帝(万历)耗天下以肥(福)王,洛阳富比皇城。
到最后,一切化作一顿福禄宴,算是咎由自取,报应不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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