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电动三轮车还处于低迷期,很多人怕被交警查扣,有车不敢骑。但是最近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电动三轮车主因车辆被扣告交警,当地法院认为交警没有法律依据,认定车主胜诉!
前不久,黑龙江青冈县孙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被交警查扣,认定为机动车,对孙某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孙某认为交警判罚有误,在多次交涉无果后,无奈把交警告上法院。
当地法院认为,案发时对于电动三轮车如何管理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青冈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将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进行管理,对于电动三轮车管理应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范畴,因此交警的行政处罚证据不足。
交警大队不服,上诉到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终审判决依然是交警败诉!
由此可见,交警队因为标准不明确,把电动三轮车作为机动车来判罚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
目前,电动三轮车的标准还没有出来,各地上演了不同的管理模式。但是从国家层面来说,国家是支持行业发展的。因此在标准尚未出台之前,存量巨大的电动三轮车应该是有路权的!例如,前不久,河南省方城县有关部门明确表示,低速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不再按照无证、无牌管理。
这也意味着在方城县,低速电动车路权全面放开,可以合法上路行驶。
因此,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三轮车可以放心骑,谁都不能拦你,如果有人拦你,我们就可以像孙先生一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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