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不小心踢坏电梯门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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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同事在晚上喝醉酒后,在租住的的小区等电梯时不小心将电梯门踢坏了,然后第二天早上我们积极地找物业协商并交了5000元押金给物业维修电梯,物业也在当天找维修人员修理好了电梯。但是有一户业主打110报警说我们故意损坏公共财产,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要把我们抓进看守所拘留。随后我和同事到了派出所进行了笔录和口供,在笔录上明确写了非故意损坏电梯门已经找物业协商并主动承担所有维修费用。之后于当晚被人保释,第二天我们找业主协商请求原谅,但报案的业主不准其他业主在原谅书上签字,说谁签字他就要弄谁,然后硬说要更换电梯门,将损失抬上5000后将我们定性为刑事犯罪。我们真诚的道歉他也不听,甚至将手机关机,并发话说他就是要把我们弄到看守所待几天。请问这样我们能找法律援助吗,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据我们了解该业主是看守所在职人员,请问他的行为是不是存在公报私仇和滥用职权的嫌疑?我们能起诉他吗?

根据租户陈述,还是个不错的房客。许多房客的不良行为,让业主很是头痛,总想有机会,就要好好教训一顿。但显然不是这种情况!

对犯罪行为,法律没有规定,醉酒了,就不承担或减轻罪责的。

然而本事件,跟犯罪,八竿子打不着,明显的就是民事赔偿行为。既没逃逸,又主动赔偿!

至于那个看守所上班业主,根本就是,社会的害群之马!

看守所,属于司法单位了!是教育改造人犯的地方,他忘了我们法制的宗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有点德不配位了。不息事宁人,还制造事端。

至于提到,请律师的问题,就这样简单的案情,还需要请律师,是不是,百姓的法律意识太淡漠了!——是不是律师的钱也不好挣了。

在需要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时,你让他请律师,律师费啥标准啊[笑哈哈]

如果不懂点法律常识,又会是一笔冤枉钱!

稍微看看法律条文,就迎刃而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