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世纪医疗(01518)公告,于2019年3月29日,北京新世纪儿童医院与北京儿童医院就收购停车场经营权及管理费付款订立停车场合作协议。

公司及北京儿童医院分别拥有北京新世纪儿童医院65%及35%权益。因此,收购事项及管理费付款因北京儿童医院为公司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而分别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公司的关联交易及持续关联交易。

北京新世纪儿童医院已同意收购停车场的经营权,为期20年(经营权期限)。停车场位于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高16.6 米,共有六层及113个停车位。

根据停车场合作协议,北京新世纪儿童医院同意就停车场经营权向北京儿童医院支付代价人民币1276.2万元。代价为北京儿童医院兴建停车场以及购置及安装设施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于经营权期限内,北京新世纪儿童医院应向北京儿童医院支付年度管理费人民币55万元。

董事认为,停车场合作协议、收购事项及管理费付款乃属公平合理、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且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停车场合作协议已获董事会批准。概无董事于停车场合作协议、收购事项或管理费付款上拥有重大权益。